→ ssnlee:看吧~用分身咧~耶~ 08/29 16:14
→ ssnlee:別說ssnlee直接就"操"markoo了。<---??? 08/29 16:25
→ ssnlee:去現幫忙鬧事很了不起?什麼邏輯什麼概念,什麼屁話呀?操 08/29 16:25
→ ssnlee:所以MAR有去現場幫忙?你現在因為和我的私人恩怨造謠呀? 08/29 16:25
→ ssnlee:上次組務的仇讓你記恨至今呀?要不要再鬧一次呀? 08/29 16:26
→ markoo:如果你真的覺得他們有其他方法可以走 那何不去現場幫助他們 08/28 08:48
ssnlee回應說:去現幫忙鬧事很了不起?什麼邏輯什麼概念,什麼屁話呀?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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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oo提到「去現場幫助他們」,
ssnlee回應說「去現場幫忙鬧事」是什麼屁話?
接著,又操了說「去現場幫忙」這句屁話的markoo。
不過,上面這些算是人身攻擊的部分,markoo要依板規檢舉,
或是告ssnlee公然侮辱,那是當事人markoo的事,不是此次本
人檢舉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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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人檢舉的是:
12.發文與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而什麼是「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suwilliam版主說了,黑特 挖苦 揶揄甚至嘲諷其他版友,
雖然還未到人身攻擊,但都算違反板規二-12。
嘲諷markoo的樣子搞笑,揶揄markoo在旺中案高潮,挖苦markoo的臉被打,
ssnlee說的這些話,符不符合suwilliam版主所說的黑特、挖苦、揶揄、嘲
諷版友,由版主決斷。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13.32 (08/29 22:12)
→ ssnlee:呵呵~打完臉後仇這麼大呀?何況從何判斷私人恩怨?善意提醒 08/30 00:08
→ ssnlee:也算私人恩怨的話閣下心理層面的陰影非常可議呀。 08/30 00:09
推 amperp:ID+走狗=明顯違規,記有3次前科,水桶15日 09/18 12:09
推 amperp:更正,貼出他人ID與推文,違反2-12,記3次前科,水桶15日 09/18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