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GGwywIv ssnlee 板規二-12
時間Tue Sep 4 00:51:03 2012
一、檢舉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GGwywIv (HatePolitics) [ptt.cc] [閒聊] 跟據上次的經驗要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46613050.A.4B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Ptt幣 │
└─────────────────────────────────────┘
二、檢舉事由:
舊版的板規二-12,發文與版面無關,且作為爭吵之用,
才會被先推文警告,然而新版的板規二-12,已改為發文
要和本版主旨有關才行,可不是牽扯到本版版友、本版
事務也算有關。
那何謂「本版主旨」?
suwilliam版主在
#1G6XaL-o (HatePolitics)提到,
「
針對政府單位與官員或朝野政黨與政客的黑特才是本版該有的文章」
然ssnlee發表
#1GGwywIv這篇文章,只是其與yiwern兩人之間,在推文
中的恩怨,看不出ssnlee、yiwern兩人與政府單位、官員、政黨、政
客有何關聯,該篇文章完全與本版主旨無關。
ssnlee
如果要保存證據,可以把證據轉寄至自己的信箱,
如果要警告yiwern,可以私底下寄警告信給他,
如果要告yiwern,可以去地檢署或法院,
而不是,以違反板規二-12的方式,在本版發表無
關政黑板主旨的文章。
故本人在此提出檢舉,請版主裁決之。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2.
發文與
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202
推 ssnlee:除非你版規壓過中華民國法律,保存證據以供日後檢警調查, 09/04 09:01
→ ssnlee:另給要求對方認錯為必要作法,用私人恩怨擴大解釋的話,這 09/04 09:01
→ ssnlee:篇檢舉才叫私人恩怨。 09/04 09:01
推 amperp:明顯無關政黑~備份證據應寄至自己信箱 09/2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