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規已經公布,難道閣下不知?
新版規已經規定,發文要與本版主旨有關,可不是隨隨
便便與版友有關就行了。
而本版主旨是什麼,威廉蘇版主已經說明過了。
2.不知不讓ssnlee在政黑板發文保存證據,違反了哪一條
中華民國法律?要關多久啊?
3.檢察官有要ssnlee在政黑板發文備份證據了嗎?請出示
相關證據證明。
4.本人違反板規已受過懲罰,現在若有再違反版規,任何
人皆可再檢舉,閣下在政黑板被人檢舉多次人身攻擊,
難道本人可以稱閣下為人身攻擊王,濫用發文、推文嗎?
一件事歸一件事,一罪不兩罰,只要被懲罰了,本人就
可以繼續檢舉,閣下也可以繼續發文。
拿無關本案的事情答辯,搞在一起做撒尿牛丸,簡直不
知所謂。
此案若不算違反版規,可見的未來,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假
借檢察官、法院等司法、檢調機關之名,在政黑板發備份
文、發警告文,只要想備份哪一篇就備份哪一篇,版主還
不能刪,想警告誰就警告誰。
回到原點,ssnlee想備份將來要提告的證據,政黑板版規
沒說不行,本人也沒說不行,但這只要把證據轉寄至個人
信箱即可達到保存證據之目的,不需要以違反版規的方式
,發無關政黑板主旨的文章。
※ 引述《ssnlee (崔高雷)》之銘言:
: 第一:
: 以前案為例眾所階知:文章代碼(AID): #1EYyZCK0 (HatePolitics)
: 該文由:
: 作者 MaNeNe (魔尼尼)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新聞] 宜蘭亂象 「蓋狗籠、種農舍」 從小養到大
: 時間 Wed Oct 5 08:53:39 2011
: ───────────────────────────────────────
: 拮取證據而來,而檢察官受理成案依據為:
: 文章代碼(AID): #1EYyZCK0 (HatePolitics)
: 並不是由案發原文,且當事人文中態度強硬不願私了,是故檢察官受理成案,由此可知:
: 文章代碼(AID): #1GGwywIv (HatePolitics)
: 該文具有因訴訟保存之必要。
: 第二:
: ask1234所提和版旨不合,且以西斯版禁嫖妓文為例,嫖妓具有西斯符合版旨
: 但因嫖妓屬違法行為,被相關單位明令禁止討論,即使符合版旨,可知法令居
: 於版旨之上,及能影響你可po何種文章,何況本案yiwern所犯明確,以明顯違
: 反中華民國法律,需保存證據,及給予當事人道歉機會收節制司法資源及莫為
: 不教而殺警告之效,實看不出該文有不必存在之必要。
: 第三:
: 版上公佈如何不必要?如依閣下所言,當初擦鞋童道歉寄信給我便是,檢察
: 官何需令其在版上發文道歉,澄清本人名譽受損?我寄信警告便是,檢察官
: 如何以客觀證據及雙方是否堅持告訴或有和解之明顯證明,決定是否受理?
: 閣下舉此違規,似有為當事人煙滅證據及妨礙本人取得正當法律權益之嫌!
: 第四:
: 閣下濫用檢舉眾所皆知,主版和本版足以證明本人所言不假,可惜對你這種
: 濫用檢舉之法無相關版規可罰不代表你做的就是對,申請帳號本意原為是為
: 討論之用閣下申請帳號居然主版檢舉相關文章多過黑特政治文章,說穿了不
: 過是個鑽規則漏洞自鳴得意之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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