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GKRmNRD Bi0Star 板規二-16
時間Fri Sep 14 05:03:54 2012
一、檢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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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KRmNRD (HatePolitics) [ptt.cc] [閒聊] 關於所謂的貪腐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47533847.A.6C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41 Ptt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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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xosxxx: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項或第五條第三項 07/02 20:40
→ bxosxxx:「"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07/02 20:41
→ bxosxxx:只要錄音帶和其他證據已經證明 014 要 8300 萬打通關就算 07/02 20:41
→ bxosxxx:就算陳沒給,罪名也一樣成立喔! 07/02 20:42
http://0rz.tw/9B5Ag中央法規標準法第8條的條、項、款都不懂的法律達人不要再來亂惹
推 DPPIxBxxxx:第四條第五條有這麼多項阿XD bxosxxx真厲害XD 07/0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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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舉事由:
Bi0Star於簽名檔中,使用了DPPIxBxxxx網友的ID,
故違反板規二-16。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6.
禁止使用試圖引戰、挑釁、
使用他人ID之簽名檔,此處ID只要能從推文反推特定對象
即成立,
以L****B*C加上星號無法免責,這在VOLATION版已經是開立罰單的違規事項
(是否引戰、挑釁以及使用他人ID推文由版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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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2.147
推 goetze:所以你是當事人? 09/14 12:49
推 amperp:符合引戰條件,Bi0Star 違反板規二-16,水桶5日 09/27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