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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GX0zBXv (HatePolitics) 違規內容部分節錄:
nickmax:什麼人交什麼朋友啊,你滿嘴髒話,不就剛好而已。去刷牙吧10/22 04:06
nickmax:在外面現場護航馬狗,應該更丟臉。可能還被吐口水,或是被10/22 04:10
nickmax:瞪。不過目前的社會現狀,你有看過689在外高談闊論護航嗎 10/22 04:12
我就說嘛,每個道理講不過的就用你護航帶過,多好用?反正你的論述能力, 跟個小屁孩也沒兩樣罵髒話還能比你高級,我也覺得很不好意思,居然這樣就 能打爆一個小屁孩。 二、檢舉事由: ssnlee以發文的方式,回應推文的nickmax,以『小屁孩』 指稱版友,羞辱版友比罵髒話的還低級,且還要打爆像小 屁孩的版友。 該行為屬『板規二-12中,發文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 吵之用。』,故違反板規二-12,請版主裁決之。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2.發文與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96.227
luminosa:恩怨「產出」於板上的話 似乎就不算「帶入」? 10/28 17:26
ssnlee:喔喔~~被噹到生氣了呀,哈哈~~~ 10/28 21:25
ssnlee:ask1234最近很緊張喔,科科。 10/28 21:27
ssnlee:要說私人恩怨,依版規似乎是有人先推文,我再修文的,發文 10/28 21:29
ssnlee:內容和修文內容都搞不清楚怎麼當檢舉王呀? 10/28 21:29
ssnlee:乾脆我也找篇一樣的來試試好了.... 10/28 21:38
ask1234:修文仍然是發文的內容。 10/29 07:26
ask1234:修的是"發文"的內容,並非"推文"的內容。 10/29 07:27
ask1234:你總會不想辯說,修的是推文吧? 10/29 07:28
amperp:關於這個檢舉案,出現一個問題:推文下的回應修文,算是發文還 10/29 21:50
amperp:是推文?這是個可以爭辯的問題。 10/29 21:53
amperp:以此按此案來看,ssnlee在發文之後沒有得到任何推文,那他當 10/29 21:54
amperp:然不會在nickmax推文下方講出"小屁孩"之事。 10/29 21:55
amperp:更不可能於nickmax針鋒相對。他會這樣講,是回應nickmax的 10/29 21:56
amperp:推文。這樣來看,ssnlee的修文是不是能視為發文而觸犯2-12? 10/29 21:56
amperp:這真的可以繼續爭議。下面開放ssnlee與ask1234繼續辯論 10/29 21:57
amperp:除了這兩位之外,不要加入討論。 10/29 21:58
不是發文就是推文,難道版主認為還有其他種? 推文是用"Shift+x",他那段文字是用推文(Shift+x)的功能推出來嗎? 版主若連這個都要亂定義的話,板規絕大多數都是規範推文或發文, 將來不全都亂了套? 舉例: 板規二-15,可以先發一篇政幹文,然後修改內文,附上 廣告文、18禁文、徵人或徵物文嗎? 板規二-10,照樣先發一篇政幹文,然後修改內文,開始 討論他版事務? 板規三-2,反正禁止的是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同樣發完 文章再修改,然後放大絕人身攻擊網友? 結論: 在自己發的文章內,增加、修改的文章,肯定不是推文, 但若不是發文,那是什麼文?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97.163 (10/29 22:32)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97.163 (10/29 22:4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97.163 (10/29 22:44)
ssnlee:還在跳呀?就算真的是攻擊網友檢舉人也不該是你,除非那隻 10/30 01:56
ssnlee:id是你的,不過這樣好像您又搞到另一條了....嘖嘖嘖嘖~~ 10/30 01:57
ssnlee:反正無所謂,這篇能成下面那篇就能成,一樣的東西我等著看 10/30 01:57
ssnlee:你演個大戲來給我看看咧,反正打到都是同一人,我是不太介 10/30 01:58
ssnlee:意,不過養id的人就慘嚕~~~ 10/30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