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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訴人ID: ask1234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 HateP_Picket / amperp 三、申訴判決:#1GRIJ-zb (HateP_Picket) → amperp:還不到個人恩怨爭吵,討論還算就事論事,不到違反板規程度 10/04 23:43 四、申訴事由: 依據以往 板內判例一:#1Fl9X-0U (HatePolitics) noabstersion以「無知」攻擊setzer,被lovebbcc前版主,判違反板規三-2; 板內判例二:#1EyoFocA (HatePolitics) ssnlee以「無知」攻擊tosay,被dreamysky前版主,判違反板規三-2。 現今新版規,黑特、嘲諷、挖苦、嘲笑的文章都算違反板規二-12, Bi0Star自己都親口說他在笑drea無知了,在過往判例,指稱版友無知 ,不只是黑特、嘲笑、挖苦而已,已經算是嚴重的人身攻擊了,如今 在版主看來只是就事論事?連只是禁止黑特、嘲笑、諷刺版友的板規 二-12都算不上?這標準似乎有點差異太大。 然以無知攻擊版友的行為屬板規三-2,須當事人檢舉,本人此案重點, 係針對Bi0Star笑drea無知,要drea別丟人現眼,這種嘲笑版友 苦版友的行為,來做出檢舉。 五、申訴訴求: 綜合以往判例,以及Bi0Star親口說他在"笑"drea無知的行為, 請amperp版主,重新考慮此案,希能更改判決,謝謝。 六、依據板規: 政黑板板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2.發文與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七、依據判例: #1Fl9X-0U (HatePolitics) #1EyoFocA (HatePolit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235.126
amperp:你講錯被指正,這當然不是個人恩怨爭吵。 10/05 11:52
amperp:如果沒講錯,也就不會被安上"無知"或是"丟人現眼"的形容啊 10/05 11:53
amperp:所以這還算就事論是範圍,Bi0Star也沒用更強烈的詞來攻擊 10/05 11:54
amperp:如果這樣還不服,還要對Bi0Star裁以板規。那不就是鼓勵板友 10/05 11:54
amperp:發表錯誤言論,還不得被指正。這是對政黑板的反淘汰 10/05 11:55
ask1234: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0/05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