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perp:超過10天不受理檢舉 10/27 19:34
檢舉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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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VIcNDr (HatePolitics) [ptt.cc] [閒聊] 今年十月正式上路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50379927.A.37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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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 2510/16 ask1234 □ [閒聊] 今年十月正式上路的個人資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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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根據:
12.發文與本版主旨(政治黑特)無關,或將個人恩怨帶入版上作為爭吵之用。
檢舉說明: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閒聊] 今年十月正式上路的個人資料法
時間: Tue Oct 16 17:32:04 2012
http://goo.gl/3aRWY
個資法爭議多 分兩階段上路
個資法第6條規定,特種個人資料,例如醫療、基因、性生活
、健康檢查、犯罪前科等,即使當事人同意,也不能蒐集、
處理或利用。
http://goo.gl/S78dr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6條
有關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
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
http://goo.gl/BnLMu
避免誤觸個資法 起訴書裡無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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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在今年10月正式上路後,犯罪前科(指經
緩起訴、職權不起訴或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執行之紀錄。)就
算當事人同意公開,也不能蒐集、處理或利用,除非當事人自
行公開。
換言之,即便當事人同意你在政黑板公開他的犯罪前科(利用
的行為),法律也不允許你幫他公開,除非當事人自己在政黑
板公開他的犯罪前科。
有些政黑板友想在政黑板討論私下的官司糾紛,記得不要洩漏
出可以辨識出是誰的個人資料,否則將來打完妨礙名譽的官司
,還要再打洩漏個人隱私的官司,那就有的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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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以上上色的部分 原引ASK1234申訴組務的那篇
組長判決:#1GXOHCIZ (L_SecretGard)
"在文中討論到網友的官司的問題,就算無關政黑違反2-12"
如果ASK1234想討論網友私下官司糾紛,是不是也該如自己所謂移駕法律版
還是遇到自己發文 就又要學白院長急轉彎了
這篇我也超想看小組長又要怎麼解釋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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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9.153.68
※ 編輯: lovebbcc 來自: 203.69.153.68 (10/26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