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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標的: ●18015 2212/23 ssnlee □ [新聞] 林欣怡接嗆先姦後殺電話心毛毛 廢死聯 ┌─────────────────────────────────────┐ │ 文章代碼(AID): #1GrhTS8n (HatePolitics) [ptt.cc] [新聞] 林欣怡接嗆先姦後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56248924.A.23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內文:
ssnlee:人家就是比你重犯有生產力,而且還有賺錢咧!小朋友~~~12/23 18:41
ssnlee:人家有生產力呀,你有嗎?不叫浪費叫啥?你的言論我才嘆為12/23 18:32
ssnlee:對!死刑犯浪費社會資源!其他則不是!而你是對其他有意見 12/23 19:32
板規: 11.造謠(不受理個人部分及涉及針對政治上評論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  而被檢舉人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板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未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有生產力不叫不消耗浪費資源 他們也的確有賺錢 可是收支卻為負 死刑犯的確浪費資源 可是其他犯罪生產力也不足以支撐監獄 http://tw.news.yahoo.com/30%E5%84%84%E7%87%9F%E6%94%B6-25-%E8%A3%9C%E5%8A%A9%E8 %A2%AB%E5%AE%B3%E4%BA%BA-213005253.html 縮:http://0rz.tw/CG9t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5.213
bismarcp:你所列之推文,ssnlee針對死刑犯是否浪費社會資源做出評 12/23 21:17
bismarcp:論,並不等於你所推論的收支是否為負之評論 12/23 21:17
bismarcp:與生產力之論述也不同,檢舉不成立 12/23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