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etze (異教神)
站內HateP_Picket
標題[檢舉] #1Grd7Efj MrTexas 違反版規2-18
時間Sun Dec 23 12:41:33 2012
檢舉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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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Grd7Efj (HatePolitics) [ptt.cc] [震怒] 張懸妳怎麼不自己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56231118.A.A6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 Ptt幣 │
└─────────────────────────────────────┘
內文:
MrTexas:推 YYOO:→ Theme:憲法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2/23 11:47
MrTexas:推 YYOO:→ Theme:憲法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2/23 11:50
MrTexas:難道張懸不能享有憲法所保障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嗎? 12/23 11:52
MrTexas:推 YYOO:→ Theme:憲法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2/23 11:55
檢舉根據:
版規第二章18
同ID24小時內相類似推文超過三則,
此處所指之相類似應以整句或整段文字連續性當判定標準
明顯違反版規
請版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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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民主人權要相互尊重
某政論節目吳某人:這是人說的話嗎?
我:這.....(是時代變了還是人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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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42.13
→ MrTexas:我剛剛好3次 所以沒有違規 12/23 13:48
→ MrTexas:依板規二-18,超過3次才算違規 12/23 13:49
→ MrTexas:換言之 4次以上(包含4次)才違規 12/23 13:50
→ MrTexas:YYOO的推文 我只引用3次 12/23 13:52
→ goetze:我用了四次"偽689"被水桶 12/23 14:28
→ goetze:你的"居住及遷徙之自由"要不要算算幾次? 12/23 14:29
→ goetze:更何況你有三則推文一模一樣 12/23 14:29
→ MrTexas:「難道張懸不能享用有憲法所保障的」這句明顯不同 12/23 14:37
→ MrTexas:12/23 11:52這一句很明顯跟其他三句不同 12/23 15:06
→ bismarcp:第三句明顯不同,檢舉不成立 12/23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