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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smW2S- → game721006:反正還沒提告,我的也可以順便補上 12/26 23:29 → ssnlee:老子就等嘛!看是你先來還是賢弟先來,可惜明顯有人聰明多 12/26 23:30 → ssnlee:了,只敢講不敢做,有人就糗了。 12/26 23:31 → ssnlee:話說錢花下去就是要用,別讓老子錢花下去只有促進經濟的功 12/26 23:34 → ssnlee:能,這樣很可惜!請了一團律師在等你,跟打水漂沒兩樣。 12/26 23:35 → MrTexas:陳進興也有律師,結果還不是被判死刑? XD 12/26 23:36 → MrTexas:有沒有"律師天下無敵"的八卦? 12/26 23:36 → ssnlee:老子公司你也敢動?求償某些連開庭費都出不起的渣可能真的 12/26 23:36 → ssnlee:要打水漂,另一個比較聰明的就不知道....... 12/26 23:37 → MrTexas:律師再怎麼行,也是要乖乖服從法院的見解 12/26 23:37 → ssnlee:那你可以試試呀!我又沒說你不行試。 12/26 23:37 → MrTexas:就算陳進興請了1000個律師,能改變死刑的判決嗎??? XDDD 12/26 23:38 文章代碼(AID): #1Gt0NBbw (HatePolitics) → MrTexas:推文裡只有我跟你而已,難道我就不能討論陳進興的案子?XDDD 12/27 17:24 由此可知,MrTexas將本人比喻成陳進興,在#1Gt0NBbw中亦從推文中說明他是故意的, 將本人比喻成陳進興,客觀知其具有貶義故提出檢舉。 <板規第三章> 2.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板友或引戰。 攻擊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板友由板主認定) -- 你這樣胡作非為,說關就關不怕有王法嗎? 你又是什麼人?不怕有民進黨嗎?! 自從我加入廢死後連民進黨都不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4.102.124
MrTexas:「陳進興也有律師,結果還不是被判死刑?」僅為事實之陳述 12/27 18:44
MrTexas:我何時故意了? 為什麼要這樣扭曲我的句意? 12/27 18:45
MrTexas:為什麼要給我冠上莫須有罪名??? 12/27 18:46
MrTexas:推文裡只有A跟B而已,豈不是什麼都不能討論了??? 12/27 18:49
MrTexas: 因為: 12/27 18:51
MrTexas:推文裡只有A跟B的話,A不論討論什麼,B都會想辦法對號入座 12/27 18:51
ssnlee:德州哥詭辯時間~ 12/27 19:03
MrTexas:你這樣扭曲我的句意,用意何在??? 12/27 19:06
ssnlee:扭曲?話是你講的別人怎麼扭曲? 12/27 19:15
MrTexas:「陳進興也有律師,結果還不是被判死刑?」僅為事實之陳述 12/27 19:31
MrTexas:為什麼要給我冠上莫須有罪名??? 12/27 19:31
ssnlee:為什麼你要把我比喻成陳進興? 12/27 19:54
MrTexas:你為什麼要想辦法對號入座,然後給我冠上莫須有罪名? 12/27 19:55
ssnlee:對著我說還說我對號入座是怎樣呀? 12/27 20:41
ssnlee:你在路上指著一個人說他陳進興,他會覺得是對號入座嗎? 12/27 20:41
ssnlee:不要再為了自己辯解了,有做就有做。 12/27 20:41
MrTexas:我在跟你討論律師的事,不然我要說給誰聽??? XDDDDDDDDDD 12/27 20:42
MrTexas:你說你有律師團,我就說陳進興也有律師,但律師不是萬能 12/27 20:43
MrTexas:總之就是這樣:推文裡只有A跟B,豈不是什麼都不能討論了??? 12/27 20:44
MrTexas:你若要繼續誣賴我 請便 ^^ 12/27 20:45
MrTexas:更何況我僅為事實之陳述,我可沒有指著人說他陳進興 12/27 20:46
bismarcp:針對性不足 不違規 12/2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