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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了政治黑特檢舉版,板規四-4的規定, 並非沒有道理。 然而,這一兩個月的執行下來發現,不但版主 間的認定標準不一,版主與小組長的認定標準 也不一,讓版友無所適從,動輒得咎,也容易 變成文字獄。 因此,本人建議下列幾點: 1.版主應清楚界定板規四-4中「討論版務」的範圍、種類、態樣。 2.定義政治黑特檢舉版的文章標籤,討論、建議版務應該用何種文 字標籤。 3.在上述兩點尚未釐清之前,撤銷目前所有板規四-4的檢舉案,以 免徒增爭議,浪費版務、組務的人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IOUI0UIOU:我第一次要同意你 不過只有同意到第二點XD 09/20 11:23
ask1234:如果一、二點你都同意,表示板規四-4你也認為有問題, 09/20 12:19
ask1234:以有問題的板規來處罰,沒有問題嗎? 09/20 12:20
IOUI0UIOU:惡法亦法 在還沒修訂之前大家都要遵守吧 對吧(笑 09/20 12:34
ask1234:現在這不是惡法,板規四-4,有了檢舉版後,本來就應該存在 09/20 12:38
ask1234:,這條規定的問題不在惡,而是在於不清楚、標準不一、模糊 09/20 12:39
ask1234:,連小組長、版主群、版友都不清楚什麼叫做「討論版務」時 09/20 12:39
ask1234:,如何執行板規四-4? 09/20 12:40
IOUI0UIOU:所以是版主的問題了 我又不是版主了怪我喔(笑 09/20 12:41
IOUI0UIOU:還是乖乖地請版主出來解釋吧 我等小民的就安靜地看戲 09/20 12:42
ask1234:我哪一句話提到要怪你? 09/20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