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woeld:數字版都沒有 政黑板幹嘛要有?? 11/20 14:01
推 Uizmp:政黑是政黑, 與他板無關 11/20 14:05
→ bismarcp:我覺得沒必要,也才幾十個人的小板搞得這麼複雜 11/20 14:07
→ sonatafm2:根據三級三審制度, 建議在多設個高等法庭和憲法法庭. 11/20 14:08
→ sonatafm2:不但可以幫前版主解套, 還創造出許就業機會 11/20 14:08
推 Uizmp:上小組版和群組板就是三級了, 好像還可以到站長那邊(四級) 11/20 14:08
→ MrTexas:我覺得政黑板的司法應採「審檢分立」制度 11/20 14:09
→ sonatafm2:更能促進經濟繁榮跟國家發展, 可以順便推站長民選制嗎? 11/20 14:09
→ setzer:不過是玩個bbs 需要搞這麼複雜嗎? 上網是來休閒還是來當拼 11/20 14:09
→ setzer:事業的? 11/20 14:09
推 winwoeld:政黑板 平常只有二位數的版友 沒有必要陪審團 11/20 14:09
推 setzer:在我的看法 板主群的合議制加上組務層級的申訴制就夠用了 11/20 14:10
→ sonatafm2:如果參考國父孫大砲先生的理念, 還要設立都察院考核. 11/20 14:10
→ MrTexas:採「審檢分立」制度,將使司法更為公正 11/20 14:11
推 winwoeld:孫大砲 的憲法考量當時4萬萬中國人。 政黑板多少人?? 11/20 14:11
→ sonatafm2:如果可以設個東廠跟西廠可以刑審犯罪者就更完美了!!! 11/20 14:12
→ ask1234:回應s版主..當沒有小板主時,當然合議庭就只剩版主(群)。 11/20 14:12
→ ask1234:重點在於不用檢舉案跟申訴案都要和議,申訴案再和議即可。 11/20 14:13
→ sonatafm2:建議嘛, 還不是你說一套 我說一套, 認真你就......... 11/20 14:14
推 setzer:審檢分立? 所以檢舉案需要透過專職的板務檢查官送起訴檢舉 11/20 14:14
→ setzer:文? 11/20 14:14
推 winwoeld:不服就直接向小組者申訴... 11/20 14:15
→ sonatafm2:這樣說起來當板煮好威啊?!! XD 真的可以判生判死噎.... 11/20 14:16
→ winwoeld:有必要這搞個陪審團 11/20 14:16
→ MrTexas:是的 板務檢察官負責起訴或不起訴,板務法官負責審理案件 11/20 14:16
→ sonatafm2:還有檢查官? 這是正黑板還是大富翁版?? 11/20 14:16
→ winwoeld:小組長更威...直接可以拔掉版主 11/20 14:17
→ ask1234:我的內容不含檢審真要分立,真要搞,就是檢舉由板友檢舉, 11/20 14:17
→ MrTexas:審檢分立比較能夠符合台灣現行的司法制度 11/20 14:17
→ ask1234:審由版主來審.....但我個人認為版主應可主動糾察違規... 11/20 14:17
推 setzer:那請問還要設個使用者直接遞狀自開檢舉的流程嗎? 11/20 14:18
→ sonatafm2:可以建議原po先去開個個版施行一下好讓這個版參考嗎? 11/20 14:18
→ winwoeld:我建議小組長直接兼任版主 以免他又隨意把版主解除職位 11/20 14:18
→ winwoeld:政黑又隱版 11/20 14:19
→ MrTexas:違反板規第三章者,可比照自訴程序,案件直接交板務法官審判 11/20 14:19
→ MrTexas:至於違反其他章節者,則板務檢察官須主動偵辦 11/20 14:20
→ lovebbcc:人多才好方便安排自己人進去當XX嗎 我直接戳破盲點怎樣 11/20 14:22
→ lovebbcc:對了有人在哪被XX了就改到這來一天一任務達成是怎樣(笑 11/20 14:23
推 Uizmp:主因是小組那邊有對本板特殊管理條款,一碰到就砍掉重練了 11/20 14:25
→ setzer:只能靠板務檢察官主動偵辦啊... 我怎麼有預見OOO不公的聲音 11/20 14:26
→ setzer:的感覺浮現了呢... 11/20 14:26
→ lovebbcc:很簡單嗎 不爽就是網上申訴 這樣說會不會有人檢舉我引戰 11/20 14:28
→ sonatafm2: 唯 恐 天 下 不 亂, 天 下 大 亂 情 勢 大 好. 11/20 14:28
→ lovebbcc:組務本來就有規定 不符版務就是到組務找小組長這麼簡單的 11/20 14:28
→ lovebbcc:方式 有人要把這個已經存在很久的制度又打破有合居心呢 11/20 14:28
→ lovebbcc:啊 原來是被OOXX了難怪又要打破制度了 怪我了(攤手 11/20 14:29
推 Uizmp:是啊超簡單..然後又開始針對小組長.. 11/20 14:29
推 setzer:政黑只是個人氣百人左右的中小板 不懂要設置複雜的制度幹什 11/20 14:30
→ setzer:麼... 11/20 14:30
→ lovebbcc:本來 版務就是版主判決 不服在上組務 還是全世界要繞 11/20 14:30
→ Uizmp:人氣百人, 川流不息. 11/20 14:30
→ lovebbcc:著某人轉 某人被OOXX了不能OOXX了就要想出新方法配合你? 11/20 14:31
→ setzer:唉呀.. 之前貌有華生推過了 不好意思~~ 11/20 14:31
→ MrTexas:門庭若市,戶限為穿 11/20 14:31
→ setzer: 似 11/20 14:31
→ lovebbcc:好 我承認這是針對原PO 原PO這麼熱心版務何不選版主.... 11/20 14:32
→ lovebbcc:我"支持"你選版主的權利喔 不過選不選你是我家的事(笑 11/20 14:33
→ sonatafm2:愛逼西原po有強調你推薦他他就出來選喔. 11/20 14:33
→ lovebbcc:這就是言論自由的可貴 我不認同你的意見但尊重你發言權力 11/20 14:33
→ sonatafm2:你看你的推薦有多多多多多.....重要,絕對不是推脫的藉口 11/20 14:34
→ lovebbcc:LOVEBBCC啥東西 他不是東西啊 評啥出來推薦 滾遠點去吧 11/20 14:34
→ lovebbcc:(等下會不會有人說我罵LOVEBBCC要檢舉我 抖抖) 11/20 14:34
推 YYOO:為什麼其它版沒有政黑就要有? 11/20 15:48
→ MrTexas:為什麼其它版沒有的,政黑板就不能有? 11/20 15:49
推 YYOO:為什麼有人主張關政黑又在發推文? 11/20 15:50
推 goetze:因為他的主張只適用在他人身上,自己是免疫的 11/20 16:37
→ MrTexas:民法第17條 自由不得拋棄。 11/20 16:53
→ MrTexas:換句話說 我無法拋棄言論自由權 11/20 16:54
→ MrTexas:我的言行以板規為最高指導原則 11/20 16:55
推 goetze:所以你提議別人得拋棄他的言論自由是幹嗎?說說嘛 11/20 17:07
→ goetze:一方面說言行以板規為最高指導原則,一方面又說民法憲法 11/20 17:07
→ goetze:你讓我好亂呀!!! 11/20 17:08
→ MrTexas:板規沒禁推文,我就繼續行使推文權 11/20 17:09
→ MrTexas:臺灣是法治國家 11/20 17:09
→ MrTexas:任何人均不得干預他人之自由 11/20 17:13
推 goetze:所以你提議唯讀跟禁推文是什麼? 11/20 17:33
→ MrTexas:板規沒禁推文,我就繼續行使推文權 11/20 17:35
→ MrTexas:這並不矛盾 11/20 17:36
→ MrTexas:板規賦予我推文的自由,所以我就繼續推文 11/20 17:37
推 f78:陪審團是啥?地下版主團嘛? 11/20 18:30
→ f78:只要不是自己人就要想盡辦法分散權力,或者是層層監督喔 11/20 18:31
→ f78:su版主都沒這麼多"建議"反倒是有先反對再支持的 11/20 18:32
→ f78:如果只有一個人來選,還要不要玩跟空氣選或者是直接上任阿? 11/20 18:33
推 EightSir:爆笑 居然想把幕後黑手合法化 11/20 19:20
推 YYOO:靠腰...愛逼吸公幹愛逼吸自己被檢舉是哪招 11/20 20:29
推 f78:愛bc真是準,真了解好朋友的習慣 11/20 21:52
推 f78:讓我看看組務版,原來原因是愛bc自己搞得,哀 11/20 21:55
→ f78:你知道有些ID一旦沒得申訴就等於是沒用了嗎? 11/20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