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YOO:芬芳怒了耶 12/20 00:25
→ oldchang1205:囧 明明就是裁判期間 裁判結束誰管你要不要用版主主 12/20 01:04
→ oldchang1205:張申訴... 12/20 01:04
推 f78:我想他官司輸了,不知道會不會當庭公然侮辱法官? 12/20 01:13
→ luminosa:等一二審裁判完 對方早過了板規追訴期 還是沒得玩啊 12/20 01:14
推 goetze:所你是在玩版規囉? 12/20 07:21
推 goetze:還有,這篇是"建議"嗎? 12/20 08:32
→ goetze:"銜命復辟"算不算造謠? 12/20 08:32
推 geosys:"銜命復辟"可以告刑事了 12/20 08:44
→ amimi0629:想參加流行語大賽嗎? 12/20 10:07
→ delavino:PTT是芥末日流行語大賽開跑囉! 12/20 11:30
→ gundammkiv:當你看到這傢伙火大的時候 你就知道 你做對了~ 12/20 20:47
推 setzer:1. 板務方面會立下這條板規的想法是希望檢舉人能夠對於檢舉 12/20 22:32
→ setzer: 的標準有一致性見解 如果認為板主的判決標準合理所以願 12/20 22:32
→ setzer: 意比照該標準而提出新的檢舉案 那就不需要提出申訴案 只 12/20 22:33
→ setzer: 要撤銷原申訴案就能夠以板主判決標準進行檢舉 這點權力 12/20 22:33
→ setzer: 是不會被剝奪的 反之若不認同板主的判決標準且對於自己 12/20 22:33
→ setzer: 的看法有自信 理應不改初衷堅持自己的看法直到改判的宣 12/20 22:33
→ setzer: 判下達 是故才會有不可在申訴案進行期間又提出相反意見 12/20 22:33
→ setzer: 的檢舉案之規定 12/20 22:33
→ setzer:2. bismarcp板主是經由政黑板同額選舉同意權半數通過才上任 12/20 22:33
→ setzer: 的 我想在民主投票制度之下又被講成所謂的復辟是較難以 12/20 22:33
→ setzer: 讓一般人所信服的 謹以上二點回應 12/20 22:33
→ ssnlee:巴啦巴巴巴~~ 12/21 21:40
→ HelloLadies:小心喔,有些檢舉X人會檢舉檢舉的推文無關版務,慎之. 12/22 17:33
推 Twitch:這條板規會有個很大的問題 12/23 12:55
→ Twitch:板歸並非一視同仁 只要你質疑版主 那麼你就不受板規保護 12/23 12:56
→ Twitch:再來是 版主有權利能決定誰不受板規保護 12/23 12:57
推 setzer:可以請問一下這個指控是哪邊得到的? 12/23 21:14
→ luminosa:板主自己就不敢面對標準一致性見解的檢驗才訂這惡法的 12/23 21:34
→ luminosa:板友有何權力義務需要負責標準一致性見解?那開陪審團啊 12/23 21:42
→ luminosa:別那麼馬英九好唄 政藍完全執政完全卸責 責任推給板友咧 12/23 21:44
→ luminosa:訴訟權利豈可加諸刑罰威嚇其若行使權利即可能反觸法挨罰 12/23 21:46
→ luminosa:builttokill準板主早是經由政黑板同額選舉同意權半數通過 12/23 21:50
→ luminosa:結果竟然被半路改選制作弊搞掉 怎麼藍綠待遇差那麼多啊 12/23 21:52
→ luminosa:投票當選 也是要中選會or組務先任命才能銜命上任 有何錯 12/23 21:57
→ luminosa:教育部國語辭典:【復辟】失位的君主,重新恢復君位。 12/23 22:02
→ bismarcp:那builttokill這次怎麼不出來參選,沒人參選好可惜 12/23 22:04
推 setzer:君位 <- (冷笑 12/23 22:07
→ luminosa:你怎不敢厲行轉型正義賠償人家一個板主職?好可X 12/23 22:07
→ luminosa:藍血世襲制不算君位?(冰笑 12/23 22:10
推 setzer:板友同意權投票選舉通過是世襲什麼啦? (冷笑 12/23 22:11
→ luminosa:板友同意權投票選舉通過的builttokill又怎樣啦?給朕搞掉! 12/23 22:15
推 setzer:b某有通過板友同意權投票??? 12/23 22:19
→ bismarcp:根據精華區資料,z-12-30-8,builttokill 同意44票 不同意 12/23 22:30
→ bismarcp:155票 並沒有通過啊 12/23 22:30
→ bismarcp:根據精華區資料,z-12-30-10,最高票選項為"開放版主重選 12/23 22:32
推 bismarcp:,同額則適用同意權投票 12/23 22:32
→ bismarcp:同文,再次投票結果最高票也非讓builttokill擔任版主 12/23 22:33
→ luminosa:拿半路改的選制來說嘴做啥?倒果為因咧! 12/23 22:35
推 setzer:我就問了 b某何時通過板友同意權投票? 12/23 22:43
→ luminosa:z-12-30-1:只有贊成票可以投 並無反對票、棄權票之設計 12/23 22:44
→ luminosa:不同意票違反板規全數無效 四十四票還叫沒通過哦 12/23 22:47
推 setzer:可惜總頭票數199的事實不會改變 44票達不到[絕對多數決]的 12/23 22:53
→ setzer:事實也不會改變 12/23 22:53
→ luminosa:可惜該次投票違規而屬非法的事實不會改變 重新選舉 12/23 22:57
→ luminosa:只要BTK投自己贊成一票就當選的事實更不會改變 12/23 22:58
推 setzer:重新選舉就走公投結果喔... 投自己一票就會當選從來就不是 12/23 23:00
→ setzer:事實呢... 12/23 23:00
→ luminosa:無效票可以加到絕對多數總投票數裡面進去計算?哪國啊? 12/23 23:01
→ luminosa:選舉無效的重新選舉還是照原選制 哪來可以突變成公投的 12/23 23:03
→ setzer:因為已經設計了[不同意票] 所以必須加計總投票數 謝謝指教 12/23 23:03
→ luminosa:所以國民黨賄選而無效的通通改公投 那賄選者又必上了啊XD 12/23 23:04
→ luminosa:設計了[不同意票] 只能用在下次選舉 信賴保護原則懂不懂 12/23 23:05
推 setzer:信賴保護? <- (冷笑 12/23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