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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底版規2-10 10.為避免有心人士濫用洗版,版務(主版或檢舉版)之建議每ID每24hr內限發一篇版務建議請簡明扼要,勿針對同一建議重複發文;若與版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版主得視情況警告勸阻或給予水桶,水桶後仍使用分身ID發言者則視為鬧版劣退。 (是否濫用或無關版務由版主認定) 發太多篇這樣來來往往的東西不太好喔 先溫馨的提醒你們一下 現在版主真難當 版規都沒人在看的 違反版規還再組務說的比版主大聲 先提醒各位了 拜託拜託遵守一下好嗎? ================================================================== 首先回應lovebbcc版主: 依據本版板規一-3, 3.本版僅為檢舉政黑主版違規版務建議之用,請勿發表無關主旨之文章。 顯然,檢舉違規板務建議是兩回事,而版主提到板規二-10, 是規定板務建議,不知與「當事人對檢舉文回文推文」有何關聯? 再依據板板板規二-9, 9.檢舉人因違反本版版規而被水桶者,將不再受理私下來信之檢舉案件,請檢舉人自重。 非當事人(檢舉,被檢舉人及版主群)請勿針對檢舉文回文推文,違者以違反版規處理。 其中規定亦只是限制非當事人不得對檢舉文回文推文, 但並無限制當事人對檢舉人回文推文的規定。 版主想規定當事人對檢舉文的回文推文,未嘗不可, 但目前看來,本版板規並沒有相關規定,本人與ssnlee 是當事人,回應檢舉文,看不出有違反板規二-10。 補充建議: 1.引用組規的相關規定,建議檢舉、申訴或回應(檢舉、申訴), 應禁止人身攻擊、吵架、引戰等情緒性發言,畢竟這是政幹檢 舉版,不是政幹版。 2.回應檢舉文,或申訴文,應針對檢舉事項(申訴事項),簡明扼 要,免得模糊焦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