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eddienakajim (有時會扣到縫線的指叉球)》之銘言: :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已經三審定讞並結案,三審定讞判決書已經貼至本版(#18jZn7PK) : msnsm忽視已經三審定讞無罪的判決,一直宣稱"脫罪定讞" : 以後是否全部無罪定讞的案子,都能宣稱為"脫罪定讞"? 為何不可以? 所有判決定讞的案子,人民都不准評論批判? 那請問白色恐怖三審定讞的冤案、假案、錯案,如何平反? 對胡作非為、特權橫行的黨國權貴如何求轉型正義以制裁? : 還是說中華民國的司法可以在宣判後都冠上"脫罪"二字? : 二、氾藍名嘴惡意誹謗綠營脫罪案 : 三、紅衫軍史上最大集遊違法脫罪案 : 同一,中華民國的司法可以在宣判後都冠上"脫罪"二字? 為何不可以?請舉出中華民國司法判例證明不可以。 : 四、陳水扁無鐵證涉貪竟重判無期徒刑冤案 : 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74361&ctNode=5093 : 根據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如上連結) : 是否意味著"檢察官在查無證據的的情況下起訴陳水扁"? 沒錯!相關證據完全看不出陳水扁有教唆之犯行, 全是以陳水扁與其妻子的關係而聯結牽拖的! 你要說有,請你舉證是什麼證據積極指向陳水扁為教唆正犯! : 五、金恆煒善盡查證可受公評卻成誹謗冤案 : 此案目前上訴中 : 2009/10/30,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金恆煒敗訴 : 2010/3/30,高院二審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 還沒三審定讞的,變成"誹謗冤案";三審定讞的,變成"三審脫罪定讞" : 請問這是否牴觸"本版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 中華民國誹謗(造謠)罪可是告訴乃論!本板有接受? 請問你是馬英九嗎?是藍營名嘴嗎?是紅衫軍成員嗎? : 還是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針對第五項,金恆煒善盡查證可受公評卻成誹謗冤案) 這絕對沒有請放心! 一、我有何權勢足以妨礙? 二、請去做民調,相信中華民國司法公正的有幾成! 如果中華民國的司法甚至在國際間就是惡名昭彰的不公正, 又有什麼妨礙公正的問題呢?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14.120
geosys:e大要同情小芬,他四本判決書看三年都還看不懂 04/26 21:54
WeLoveTaiwan:他自己的判決書看得懂就好 04/26 21:55
WeLoveTaiwan:他的按鍵三審定讞了嗎? 04/26 21:55
eddienakajim:我檢舉了,也說明了,看板主判決吧 04/26 21:55
eddienakajim:同時,我會去請問我被水桶中的T學長 04/26 21:56
dierguarder:END. 04/26 21:56
geosys:小芬連一個什麼叫做核銷,教了他四年還是沒搞懂 04/26 21:56
msnsm:好白色藍色恐怖喔!馬英九上台,批判司法判決竟要被水桶?XD 04/26 21:57
msnsm:有人大概嫌馬英九黑手操弄司法的國際名聲還不夠臭吧 XD 04/26 21:57
peter1082:不用多廢話 桶就對了^_< 04/26 21:57
geosys:可憐的小芬,居然說罪證確鑿卻能脫罪,這種腦筋錯亂很可憐 04/26 21:58
peter1082:對付你這種咖洨還要問國際名聲喔?不處理比較嚴重啦 04/26 21:58
atwin0613:@_@ 04/26 22:00
Triston:快點高喊妨礙言論自由阿阿阿~ 04/26 22:01
msnsm:有人連「不實核銷」,我看就算教他八輩子他也搞不懂 XD 04/26 22:02
killyou:我知道,就是在說貴婦團的發票對不對? 04/26 22:04
killyou:周美青真是太過分了...馬英九難道不用負責? 04/26 22:05
peter1082:這真的不桶不行 惡性重大毫無悔意 至少要桶個七八百年 04/26 22:05
geosys:哈哈,小芬說國務機要費嗎?他突然變聰明了 04/26 22:05
msnsm:市長沒機密業務卻能僅憑領據核銷 總統有機密特權竟要逐項用 04/26 22:07
msnsm:發票核銷 邏輯在哪裡? 04/26 22:07
ufosty:推文請勿針對單一人士 04/26 22:08
※ 編輯: msnsm 來自: 123.204.114.120 (04/26 22:08)
tenka92417:還在跳...高中畢業生別跳針了 04/26 22:08
geosys:小芬突然又發傻了,可憐的小芬連機要費和特支費用途都搞混 04/26 22:08
msnsm:小小市長有特別費 大大總統卻不准有特別費 邏輯在哪裡? 04/26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