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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幾點造謠 一、馬英九貪污確鑿三審脫罪定讞案 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已經三審定讞並結案,三審定讞判決書已經貼至本版(#18jZn7PK) msnsm忽視已經三審定讞無罪的判決,一直宣稱"脫罪定讞" 以後是否全部無罪定讞的案子,都能宣稱為"脫罪定讞"? 還是說中華民國的司法可以在宣判後都冠上"脫罪"二字? 二、氾藍名嘴惡意誹謗綠營脫罪案 三、紅衫軍史上最大集遊違法脫罪案 同一,中華民國的司法可以在宣判後都冠上"脫罪"二字? 四、陳水扁無鐵證涉貪竟重判無期徒刑冤案 http://www.tph.moj.gov.tw/ct.asp?xItem=74361&ctNode=5093 根據國務機要費案的起訴書(如上連結) 是否意味著"檢察官在查無證據的的情況下起訴陳水扁"? 五、金恆煒善盡查證可受公評卻成誹謗冤案 此案目前上訴中 2009/10/30,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金恆煒敗訴 2010/3/30,高院二審判決,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還沒三審定讞的,變成"誹謗冤案";三審定讞的,變成"三審脫罪定讞" 請問這是否牴觸"本版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 還是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針對第五項,金恆煒善盡查證可受公評卻成誹謗冤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0.148
eddienakajim:忘記講,原文我以備份至我的信箱,以防M版友刪文 04/26 21:35
CzechMan:護騜大將軍 不意外 ^_< 04/26 21:36
eddienakajim:看請楚第五點喔,謝謝 04/26 21:37
CzechMan:原po GJ XDDDDDDD 04/26 21:37
CzechMan:小芬是藍綠共同的敵人 04/26 21:38
peter1082:下地獄 04/26 21:45
geosys:e大要同情小芬,他四本判決書看三年都還看不懂 04/26 21:54
ufosty:無罪推定原則,不罰。理由:1.判決為可受公議之事。2.被檢 04/26 22:00
ufosty:舉者無干預司法之意思、行動表示。屬表意自由範圍。 04/26 22:01
ufosty:結案。 04/26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