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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u7VuNY (L_SecretGard) linhsiuwei: 根據本版版規1-3, 如遇爭議時應盡量作有利於發文板友之解釋。 爭議1:一日是以「日期」還是「24小時」做計算? 當然以前者為合理! 舉例:5/6 00:01 發第一篇檢舉 (非具)5/6 23:59 發第二篇檢舉(↓爭議2:24小時是以第1篇起算還是從第2篇?) 滿兩篇後,難道他必須等24小時到 5/7 23:59 才能發第3篇?這樣兩天總計才三篇; 甚至他打完文章後就又跨到5/8了,這樣他前兩天只能發兩篇而已!哪有這種道理? 但若用日期來計算,5/6、5/7兩天他總共可發滿四篇, 這樣才不會侵犯到板規所賦予板友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124.22
dierguarder:前提是要有爭議 你中文看不懂嗎 05/06 00:30
bonju2:爭議!? 你是多數還是少數呢~!? 05/06 00:30
peter1082:沒有爭議 就只是個快要被水桶的狗 05/06 00:31
ll2233445566:有判例的時候要相同判決 不然被判過的不是氣死了嗎 05/06 00:31
rosgbz:如玉爭液時 應該就狗民躺吃洨a烡跡舥疵嘎?嘎嘎嘎嘎嘎阿嘎嘎 05/06 00:31
sasiburi:小黑炭,新加坡有美食嗎 05/06 00:35
dierguarder:今天不聊天了 我好累阿 05/06 00:37
bonju2:那還不快去睡= = 05/06 00:38
sasiburi:剛剛討論到碗粿跟蚵仔麵線耶 05/06 00:39
rosgbz:腥家潑洨嗎 哈西嘻嘻?狗蛋敢h縮嘰嘰嘎嘎嘁嘁擦擦咕嚕咕嚕 05/06 00:40
gbioryl:拜託 我都用邏輯來證明我是對的 你們誰做得到的啊? 05/06 00:40
bonju2:我比較喜歡吃蚵仔麵線 05/06 00:40
rosgbz:碗糕和蚵仔麵線都被樓下吃光了,快睡吧 05/06 00:40
ArmorKing:都用電阻來證明吧? 不是自稱電阻王? 05/06 00:42
bonju2:5/7的00:02分你就可以在PO了阿....你搞笑嘛!? 05/06 00:42
bonju2:你算數有問題!? 05/06 00:42
gbioryl:對啊 那又是以第一篇起算還是從第二篇?還說沒爭議? 05/06 06:44
lovebbcc:分身王 分身王 分身王 你這麼 這麼沒有guts啊 XDDDDD 05/06 07:23
※ 編輯: gbioryl 來自: 123.204.72.110 (05/06 07:54)
delavino: (# ̄▽ ̄)_/∪(叮~)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 05/06 08:06
lovebbcc:阿不是說我違反版規一堆 怎麼都龜起來不檢舉啦 05/06 08:16
lovebbcc:從十一點就去睡到剛剛 睡的真飽 閣下呢XD 05/06 08:16
lovebbcc:現在來發早餐文好了 我好想吃麥當當的滿福保 05/06 08:17
delavino:好餓!早餐文@@ 05/06 08:45
welly0923:apple蠻好吃的 05/06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