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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e板友的說明 實屬牽強 我想不少人都看不過去他的解釋 且於他的解說文以及我的文章推文下一直表示本人"滿口髒話" 這與我之前檢舉應屬不同事件了吧 因為之前的檢舉板主以做出警告 於解釋說明後又於本人最新文章直指本人滿口髒話 持續抹黑本人並於推文中人身攻擊說本人罵髒話 下為其持續不實指控本人之證據 於#1B_w4oXz說明後 持續發表之下言論 #1B_yeZVO中推文 推 elin0115:[震怒] 幹 再硬凹嘛 你不是罵了TAGSO嗎? 05/28 22:09 → elin0115:你這種言論不管是幹t板友或針對硬凹的行為不滿都是不對的 05/28 22:12 → elin0115:畢竟TAGSO是版友,不是公眾人物,你這樣公開罵他髒話就不對 05/28 22:14 又於#1B_wqF5J 就其語氣可推知意指本人 可見其毫無認錯之意 且對於其指控 對於本人心理產生極度不適 故增加檢舉人身攻擊 補充證據 証明我不是滿口髒話 #1B_DH9fq #1B_UhQIV #1B_VRcKK 隨便三篇都沒出現髒字 怎能構成本人滿口髒話? 故提出檢舉 請版主裁決 -- 觀天觀地觀落陰 ㊣CalStan㊣ 愛叫愛跳愛造謠
CalStan:科科,他在去年寫的法緒不算那你說的世?05/27 14:06
CalStan:等你比他威之後再說吧,你自己法緒學不好來質疑作者05/27 14:04
CalStan:如果他說的不算那你說的是?承認被電爆有那麼難嗎05/27 14:05
plamarshall:林紀東1990年就掛了吧?05/27 14: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0.221
bullsgogo:當然有檢舉的自由 不過關於自己的檢舉 一天最多3篇 05/28 22:24
※ 編輯: kentbu 來自: 114.36.240.221 (05/28 22:26) ※ 編輯: kentbu 來自: 114.36.240.221 (05/28 22:27)
elin0115:根據 #1Bt7JlvI 公告 版主不應受理 05/28 22:28
caelum:嗯,不服板主判決,持續造謠抹黑原PO,窮盡無醉推定還是有罪.. 05/28 22:29
gogodddd:欺負女性沒事 反倒是說真話的被水桶了 05/28 22:30
kentbu:我是問板主 輪不到你來說 05/28 22:30
※ 編輯: kentbu 來自: 114.36.240.221 (05/28 22:31)
caelum:bullsgogo都說政黑是發洩情緒的板面了,你還在那裏說原PO 05/28 22:33
caelum:滿口髒話什麼的,那不是持續抹黑是什麼? 05/28 22:33
※ 編輯: kentbu 來自: 114.36.240.221 (05/28 22:40)
lovebbcc:gogodddd還繼續在當被水桶的SAKIKO的發生桶啊 05/28 22:36
suwilliam:確實是滿口髒話......只不過沒人身攻擊而已~XDDDDD 05/28 22:42
suwilliam:政黑無關性別~沒有欺負女性這回事~別看到正妹就改標準啊 05/28 22:44
※ 編輯: kentbu 來自: 114.36.240.221 (05/28 22:47)
bullsgogo:e板友於說明後 又特地發文#1B_wqF5J暗指k板友 且又於k板 05/28 22:46
bullsgogo:文章下持續推文指責k板友 窮盡u板主無罪推定原則仍看的 05/28 22:49
bullsgogo:出針對性 依板規2-12 elin0115警告一次 另外請k板友或其 05/28 22:49
bullsgogo:他板友 勿再因私人恩怨而發表於板面無關之文章 05/28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