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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 #1C4nZzvd (HatePolitics) 這是第2篇檢舉 #1C4x4tNw (HatePolitics) 這是第3篇檢舉 #1C54zZvh (HatePolitics) 這是第4篇檢舉 第一篇檢舉文,該板友自刪,但有備份 我會把證據寄給三位板主看 如有板友想要第一篇檢舉文的證據 我也會寄給你們看 板規4-5 5.非具體被害人而檢舉者,一ID一日以兩件為限。超過次數者水桶三天。累犯者加倍。 同一板友有複數ID者,累積計算。 而新增以下版務注意事項的公告中,小偉板主有明定,單日的計算方式為24小時 "本臨時公告不溯及既往,公布後生效,並置底三天以上。" 而CZ板友在新公告前,其實已經檢舉三次了 但不朔及既往,故不違規 但新公告之後,他又檢舉了一次,所以等於是24小時內,檢舉了4次 且是在新公告之後才又違規的,顯然已犯了板規 查他第一篇檢舉文,發文時間為 Sat Jun 12 12:32:34 2010 這是第一篇檢舉文 Sat Jun 12 13:19:54 2010 這是第二篇檢舉文 Sun Jun 13 00:09:20 2010 這是第三篇檢舉文 Sun Jun 13 11:24:16 2010 這是第四篇檢舉文 很明顯是在24小時以內發4篇檢舉文 如果板主需要我把cz板友第一篇檢舉文內容附上, 我可以直接po在板上,以茲證明 -- 偉哉,寄信達人CZ哥又一鉅作 #1BuaqTAz (HatePolitics)
CzechMan:沒錯 被你發現 XD 其實我是腦殘的騜迷兼郝迷 ^^ 05/06 14:12
CzechMan:我是個腦殘馬迷 我的腦袋該怎麼治療呀? ^_<05/06 14:15
CzechMan:我是個騜迷 因此我應該沒有大腦 XDD05/06 14:16
CzechMan:有關係啦 我自從迷馬之後 我就覺得腦袋有洞似的05/06 14: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0.223
WeLoveTaiwan:GJ! 06/13 12:36
※ 編輯: rukawa514 來自: 61.230.130.223 (06/13 12:37)
NumberTop:你得到他了 06/13 12:37
peter1082:真的要掰了 06/13 12:37
CalStan:顆顆,前三篇是在公告前有爭議吧 06/13 12:39
rukawa514:沒有吧 不朔及既往的意思是之前違規沒關係 因為板規沒 06/13 12:41
rukawa514:但他又再犯 檢舉了第4次 所以中獎了 06/13 12:41
elin0115:前三篇是在公告前 不是不溯及既往嗎? 06/13 12:43
CalStan:檢舉要成立,四篇都要在公告後比較合理吧? 06/13 12:43
CalStan:前三篇如果要算進去那個數目的話,就是朔及既往拉 06/13 12:44
※ 編輯: rukawa514 來自: 61.230.130.223 (06/13 12:44)
GianniC:有人看不懂中文嗎 第四篇是什麼?? 06/13 12:44
GianniC:有人搞不清楚嗎?? 門檻再版規設定時就生效... 06/13 12:44
CalStan:有人看不懂時間嗎?三篇在公告前也看不出? 06/13 12:44
elin0115:前三次不違規 第四次適用新規定,不用重新算嗎? 06/13 12:45
GianniC:是誰說檢舉數量要清空?? 06/13 12:45
rukawa514:不朔及既往的意思 指的是犯規不追究 所以第三次不追究 06/13 12:45
GordonBrown:捷克人掰 我會去世博捷克館看你的 XDDDDDD 06/13 12:45
rukawa514:但是他在公告後 才又PO了第4篇文 這很明顯是違規阿 06/13 12:45
CzechMan:===========我沒有一天超過3篇,別誣陷我!!!!!=========== 06/13 12:46
rukawa514:第三次不違規 因為板規還未解釋成24小時 所以我沒檢舉 06/13 12:46
NumberTop:公告前 因為第3次檢舉而違規的不罰 不是這樣嗎 06/13 12:46
game721006:猴子會出來吱吱叫說沒有幽浮附議他們不承認 06/13 12:46
CalStan:不管事從就從新原則或是從新從優原則前三篇都不應該算 06/13 12:46
elin0115:不真正朔及既往? 06/13 12:46
rukawa514:但他PO了第4篇 明顯就是24小時內 06/13 12:46
CzechMan:是規定一天2篇 你幹麻誣賴我呀????????????????? 06/13 12:46
NumberTop:24小時阿 06/13 12:47
GianniC:到底一天檢舉了幾次?? 06/13 12:47
rukawa514:那篇新公告也只是解釋板規 並不是修改或新增 且小組長說 06/13 12:47
rukawa514:過 這不需要全體板主同意 幽浮不是最愛說小組長說了嗎? 06/13 12:47
rukawa514:幽浮說組規比板規大 SO~~~~~~ 06/13 12:48
CalStan:http://tinyurl.com/2ar5wny 維基不朔及既往 06/13 12:48
ljrll2000:為什麼有些人看不懂規則哩?硬說這有違規 06/13 12:48
rukawa514:CZ 請去爬小偉的公告 我有寫信問過他是不是24小時 06/13 12:48
CzechMan:不論依照新規或舊規 我都沒有違規 06/13 12:49
NumberTop:公告前捷克人違規了嗎 06/13 12:49
CalStan:從新從優原則:依據審判時的法律處理,但若舊法的內容較利 06/13 12:49
CzechMan:公告前後 我都沒有違規!!!!!!! 06/13 12:49
ljrll2000:那篇最好沒有修改...格式制式化不是修改是啥? 06/13 12:50
game721006:有沒有違規似乎是版主判斷,而不是你自己來判斷吧 06/13 12:50
rukawa514:公告前 如果是24小時 他也是違規 就是不朔及以往 第3次 06/13 12:50
CalStan:舊法的內容較利於行為人時,則適用舊法。 06/13 12:50
game721006:阿扁也是天天喊他沒貪污阿 06/13 12:50
rukawa514:才沒違規的 所以第4次 因為新公告 我才檢舉的 06/13 12:50
CalStan: 問題是rukawa的二十四小時算回公告前去了 06/13 12:51
rukawa514:L大 就算是照你講的 有修 小組長也說不必全體板主同意 06/13 12:51
NumberTop:加新公告後的那篇檢舉 不就24小時內違規了嗎 06/13 12:51
rukawa514:幽浮自己說過 組規比板規大阿XDDDDDD 06/13 12:51
CalStan:橫跨公告前後應做出對行為人較有利的決定 06/13 12:51
rukawa514:我初犯 直接14天 有行有利解釋嗎?當時你就沒這樣跳腳XD 06/13 12:52
ljrll2000:你跟U版的糾紛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當初誤把你水桶,至 06/13 12:53
ljrll2000:於小組長說什麼我就更不清楚,如果真是你說的那樣,就那 06/13 12:54
ljrll2000:樣吧,反正都是小組長說的了... 06/13 12:54
rukawa514:我要是故意的 第三次我就可以檢舉了 但就是不朔及以往 06/13 12:55
rukawa514:我才會看到第4次才檢舉 不朔及以往指的是違規不追究 06/13 12:56
rukawa514:但今天板規解釋出來了 他就是24小時內PO了4篇 06/13 12:56
CzechMan:前3篇我都符合板規 你憑什麼用第4篇檢舉我???????????? 06/13 12:57
ljrll2000:但是版規也說了,從公告出來開始算阿,嚴格來說是從他第 06/13 12:57
ljrll2000:四篇開始算24小如果他在這24小時內又另外檢舉兩篇就違規 06/13 12:58
rukawa514:CZ 你可以一直檢舉板友 被我檢舉一次就痛了喔? 06/13 12:58
rukawa514:你自己檢舉別人時怎麼都不會覺得你在亂檢舉人? 06/13 12:59
CzechMan:我沒違規 你也能胡亂檢舉 你真行呀^^ 06/13 12:59
rukawa514:因為你的確是在新公告出來後 PO了第4篇檢舉文 06/13 12:59
rukawa514:我有誣賴你嗎? 不朔及既往指的是你在公告前 犯規不算 06/13 12:59
rukawa514:但新公告出來後 你犯規就要算了!!! 06/13 13:00
CzechMan:我前3篇 都符合規定 你不要曲解板規 06/13 13:00
CalStan:刑法第二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06/13 13:01
CalStan:他前三篇 都合法自然你也不能把它拿來當違法的證據 06/13 13:02
rukawa514:法律也說罵人是要受刑責 這邊多少人亂罵政客? 06/13 13:02
rukawa514:同理 所以我們都不能罵政客囉?法律說不能嘛 06/13 13:02
CalStan:算了,我覺得還是要看是誰判的可能影響比較大XD 06/13 13:02
rukawa514:前三篇合法 對阿 第四篇就是在公告後 明顯24小時PO的 06/13 13:02
rukawa514:我是檢舉他第四篇阿 06/13 13:03
rukawa514:CA大 你也不用等阿 幽浮9天沒判決了 06/13 13:03
rukawa514:不是牛就是小偉判 幽浮自己都會被記警告XDDD 06/13 13:03
CalStan:有爭議的是你的二十四小時跨越了公告前後 06/13 13:04
rukawa514:講最簡單的一點 要是前三篇都不算 公告前都不算 那CZ就 06/13 13:05
CalStan:請判案的版主自己好好想想吧 06/13 13:05
rukawa514:可以再多PO一篇嗎?因為不朔及以往嘛 都被消掉了嘛 06/13 13:05
CalStan:http://tinyurl.com/2ar5wny 維基不朔及既往供版主參考 06/13 13:06
rukawa514:就是不朔及以往 他第三篇我才不檢舉的 06/13 13:07
rukawa514:因為不朔及以往 第三篇是公告前 自然不違規 06/13 13:07
rukawa514:但新公告後 他就應該知道自己在24小時內 已經PO三篇了 06/13 13:07
rukawa514:再PO就是會觸犯到那條 這個沒那麼難分辨吧? 06/13 13:08
CalStan:中華民國刑法也是用從舊從輕原則 06/13 13:08
mornlunar:觀落陰談法XD 06/13 13:08
rukawa514:講法律 幽浮還說阿賓可以帶狗去證明有養XX狗 06/13 13:08
ljrll2000:CZ不能在PO一篇,因為他第三屬於舊版規的規範,所以在一 06/13 13:09
CalStan:都寫在維基上了,我可沒有加入我的意見 轉貼而已 06/13 13:09
rukawa514:這有符合法律嗎? 罵人是吃餿水狗後還帶狗去說這就是XX狗 06/13 13:09
rukawa514:這樣有符合法律? 06/13 13:09
ljrll2000:篇應該是不行吧 06/13 13:09
rukawa514:本來那條所謂的單日 就是很有解釋空間 06/13 13:10
※ 編輯: rukawa514 來自: 61.230.130.223 (06/13 13:12)
WeLoveTaiwan:觀落音就可以回溯既往了 科科 06/13 13:28
Theme:這案子如果判了違規的話,就變成溯及既往了 板主想清楚吧XDDD 06/13 13:32
dierguarder:RUKAWA你激動了 06/13 13:33
Theme:板主沒有必要因為CZ哥顏色不對就亂判 而失去板主的公正性 06/13 13:33
Theme:不論公告前或後 均無違規 ,請CrazyMarc大大出來為我們解說吧 06/13 13:35
caelum:有違規吧.....不溯及既往,只是單日計算和24小時計算變換... 06/13 13:37
caelum:公告前的檢舉24小時的,不論,單日的要論...公告後的咧 06/13 13:39
caelum:只算24小時,不管是不是同一天......捷克人自己算數不好.... 06/13 13:40
Theme:公告前 檢舉篇數是以日計算 前3篇均適用舊規 合法 06/13 13:41
WeLoveTaiwan:制度轉換就可以取巧嗎?可以趁著制度轉換多檢舉喔? 06/13 13:41
WeLoveTaiwan:處罰公告後的行為是溯及既往嗎? 06/13 13:42
caelum:公告後,第4篇加計,24小時就算超過了..... 06/13 13:42
WeLoveTaiwan:你在公告之後不會看看自己在這二十四小時內幾篇嗎? 06/13 13:42
caelum:要桶不桶,我沒意見,以板主意見為主....不過,違規了是事實.. 06/13 13:43
Theme:總之請有法律專業的CrazyMarc大大為我們解說 是不違規的 06/13 13:43
Theme:簡單一句話:桶了 就反而變成是溯及既往了 板主想清楚吧 06/13 13:44
caelum:有法律專業的又怎樣,這板上有誰真正懂無罪推定原則?XDDDDD 06/13 13:45
caelum:不就是區區在下嗎?.....我不是唸法律的..... 06/13 13:46
caelum:有法律專業的真混球髮官,不是判了個大笑話真混球判決嗎? 06/13 13:46
Theme:依照舊規前2篇完全合法 跨日後 應不列入計算 06/13 13:53
Theme:因此只能針對第3篇和第4篇來討論新公告的適法性 06/13 13:54
Theme:換句話說 第3篇和第4篇 不論是依新規或舊規 皆無違規的問題 06/13 13:55
caelum:依舊規,前3篇都合板規....但是新板規適用後,第4篇就違規了 06/13 14:11
caelum:如果,新板規公布時,板主有加,所有撿舉文一律重新啟算的規定 06/13 14:12
Theme:C大 你沒懂我意思 只能討論第3和第4篇 06/13 14:12
Theme:前2篇完全合乎舊規 跨日之後 就不能列入計算了 懂嗎? 06/13 14:13
caelum:那就沒問題,但是,因為板主沒這樣的說明,所以應該要累積計算 06/13 14:13
caelum:但是,我認為,這個可桶可不桶,還是由板主群協商吧..... 06/13 14:13
Theme:因為舊規是以日數來算的 所以前2篇不能拿到今天來討論 06/13 14:14
caelum:譬如警察計功,連續二年10支小功昇一級...現在改為連續700天 06/13 14:15
Theme:明顯不違規的事還需要板主群協商嗎? 06/13 14:15
caelum:小功10支昇一級,所以之前小功都不算了嗎?XDDDDDD 06/13 14:15
Theme:記功的事跟這案子完全不能類比 我好累呀XDDDDDDDDDD 06/13 14:16
caelum:那小過也行,連續二年小過10支降一級,所以改連續700天小過10 06/13 14:17
caelum:支降一級,前面的小過都不算了?XDDDD這是小事,不過桶一個人 06/13 14:18
caelum:怎麼樣我都能接受,但,違規就是違規,制度轉換的受害者XDDDDD 06/13 14:18
Theme:錯 剛好相反~ 若是桶了 就是溯及既往 06/13 14:20
Theme:若是桶了,就是溯及既往,同時也違反了公告所說的不溯及既往 06/13 14:21
Theme:我以前很混 所以只能講個大概而已XD 06/13 14:21
Theme:記住一句話就對了:第1篇和第2篇的檢舉文 不能拿到今天來討論 06/13 14:22
Theme:(由於舊規是以日數計算,因此跨日後的今天,不能列入計算討論) 06/13 14:24
ljrll2000:我看T大解釋的很清楚了...有人還是看不懂(攤手) 06/13 14:31
caelum:這個不溯及既往不是完全免責條款吔... 06/13 14:32
caelum:我就說了,除非公告時順便說明,所有撿舉文重啟計算,那就沒問 06/13 14:33
Theme:雖然CZ哥顏色跟我們不同 但站在法律的觀點來說 他並不違規 06/13 14:34
caelum:題,如果沒加重啟計算條款,那通常就是累積下去 06/13 14:34
Theme:新公告根本不需註明 因為舊規明定:檢舉篇數以日計算 06/13 14:35
Theme:換句話說 依舊規 昨日的檢舉文以不列入計算 今日重新起算 06/13 14:35
Theme:此外 公告也是今天才頒布的 故僅可討論CZ哥今天的檢舉文 06/13 14:37
Theme:也就是CZ哥今天的第3篇和第4篇 才是新規定所能討論的 06/13 14:37
rukawa514:B斯麥也是說24小時 其實不朔及既往是我特別跟小偉提的 06/13 15:18
rukawa514:因為怕如果因為這樣子的話 CZ他PO第三篇就要被桶 難免有 06/13 15:18
rukawa514:因人設事的觀感 所以我特別希望不朔及既往 我都等到第四 06/13 15:19
rukawa514:篇才檢舉了 CZ自己違規就該認命,B斯麥也是說24小時 06/13 15:20
rukawa514:我早上問他的 他剛回信 CZ你就認命吧 06/13 15:20
rukawa514:舊規來講 B斯麥也是說24小時 06/13 15:30
CzechMan:昨日的檢舉文因為跨日而重新起算 請勿把昨天的事拿來今天 06/13 15:31
CzechMan:討論!!! 06/13 15:31
rukawa514:應該是要看小偉指的不朔及既往 是指違規或解釋單日含意 06/13 15:31
rukawa514:B斯麥說是24小時喔!! 所以他們要討論看看 你認命吧 06/13 15:31
CzechMan:依規定 今天的檢舉文才是新規定所能規範的範圍! 06/13 15:32
rukawa514:現在知道被檢舉有多煩了吧?還敢一直檢舉人 06/13 15:33
CzechMan:俾斯麥是前板主 被民意否決 有什麼資格主導判決? 06/13 15:33
rukawa514:你有40幾篇檢舉 人家在幹政治 你在鬥板友??? 06/13 15:33
rukawa514:你就盡量慌吧XDDDDDDD 06/13 15:33
CzechMan:你要這樣胡亂誣告我 我不怕 我站得住腳! 06/13 15:33
CzechMan:要亂判的話 儘管來 我不怕! 06/13 15:34
rukawa514:啦啦啦啦 06/13 15:34
CzechMan:要違規就不要怕被檢舉 還敢怪我Po檢舉文唷? 06/13 15:35
Theme:CZ哥別擔心啦XDDDDDD 你沒有違規的 06/13 15:35
rukawa514:其實我是算救你 不然你第三篇早該GG了 06/13 15:36
Theme:今日的檢舉文 你也只有2篇 不論新規或舊規 都沒有違規 06/13 15:36
rukawa514:要去買餅乾吃囉 掰~~~ 06/13 15:36
Theme:別再嚇CZ哥了XDDDD 06/13 15:37
WeLoveTaiwan:CzechMan:要違規就不要怕被檢舉 還敢怪我Po檢舉文 06/13 15:43
WeLoveTaiwan:那你幹麻怪RUKAWA 貼檢舉文呢? 06/13 15:44
Theme:判了 就是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 請板主勿因立場不同而誤判 06/13 15:44
Theme:為什麼硬是要把昨天的檢舉文拿到今天來討論呢? 06/13 15:46
Theme:昨天的檢舉文早就因為跨日而不列入計算了 06/13 15:46
Theme:要討論 也只能討論CZ哥今天2篇的檢舉文 06/13 15:46
Theme:依舊規 CZ今天只有2篇檢舉文 依新規 CZ今天2篇也在24小時內 06/13 15:48
Theme:因此完全沒有違規的問題,希望其他板友別再混淆視聽了 06/13 15:49
WeLoveTaiwan:小緯的公告有說昨天的不計算嗎? 06/13 15:49
Theme:板主一再誤判的話,對板主的公信力是會有所影響的 06/13 15:50
Theme:舊規以日數規定,今天本來就該重新起算呀 06/13 15:51
Theme:請記住這點:CZ今天只有2篇檢舉文 06/13 15:52
Theme:不要把過去不違規的事情拿來陷害CZ 06/13 15:53
Theme:雖然CZ是檢舉王愛跳針,但依照法律觀點來說 CZ是真的不違規的 06/13 15:59
gogoegg:(  ̄ c ̄)y▂ξ 真難看 06/13 18:44
mindming:theme這麼維護捷克人嗎? 06/13 20:00
Theme:也談不上維護,我只是提供我的法律見解而已,雖然我以前很混XD 06/13 20:01
Theme:如果把顏色的眼鏡拿掉的話,我是認為不違規的 06/13 20:02
Theme:如果因為立場不同,而要我把黑的說成白的,這種事我做不出來. 06/13 20:05
mindming:我該怎麼說呢,theme這麼久沒出現,回來就維護捷克人? 06/13 20:15
mindming:跟捷克人也不會同時出現? 06/13 20:16
mindming:而且theme也沒推別的文? 06/13 20:22
CzechMan:總算有人肯幫我說句公道話也不行嗎? = = 06/13 20:24
CzechMan:我之前已經被亂桶一次了,最好是要這樣再亂桶我一次啦.... 06/13 20:25
CzechMan:6/12 bullsgogo □ [公告] #1Bv38ILf CzechMan判決改判 06/13 20:26
CzechMan:因此取消原判決(#1Bv38ILf判決)及該次前科, 06/13 20:27
CzechMan:並向CzechMan及政黑板全體板友道歉 06/13 20:27
CzechMan:我被亂桶時,你們誰站出來幫我說話了? 06/13 20:28
mindming:看吧,theme不見,捷克人又出現了 06/13 20:28
Theme:╮(﹀_﹀")╭......... 06/13 20:28
CzechMan:到底想陷害我到什麼時候 就說呀? 06/13 20:29
mindming:話說theme好厲害,這麼久沒來,一上線馬上來幫捷克人... 06/13 20:29
mindming:theme以前常來時,捷克人還沒怎麼出現呢 06/13 20:30
Theme:我剛才說過了,我沒有在維護誰 ˋ(′_‵||)ˊ 06/13 20:31
CzechMan:為什麼要因為我顏色不對就這樣陷害我呀? 06/13 20:33
Theme:如果CZ沒寄罷免拉票信的話,也許會有更多人幫你說話吧?XDD 06/13 20:34
mindming:閣下這麼久沒來也知罷免拉票風波喔,真奇怪 06/13 20:35
Theme:CZ倒戈和拉票的事 從八卦紅到這兒來 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XDDDD 06/13 20:37
mindming:我只能說很巧合。哈 06/13 20:38
CzechMan:喔~有人說公道話 就叫做巧合唷? 莫名其妙! 06/13 20:39
mindming:壹原侑子:「這個世上沒有什麼偶然,有的只有必然。」 06/13 20:39
CzechMan:我如果一直被亂桶 那就不是巧合啦! 叫做誣陷! 06/13 20:40
mindming:我記得以前某知名挺綠板友在組務發言,就會有人「剛好」. 06/13 20:41
mindming:============對啦,3萬5千p徵求倒戈文================= 06/13 20:42
mindming:雖然那個挺綠板友有通過認證的都被砍光了... 06/13 20:42
ljrll2000:明明不違規,硬要凹成違規,你們叫版主很為難呢~ 06/13 20:53
CzechMan:今天檢舉文重新歸零,為何故意扯昨天2篇檢舉文來陷害我? 06/13 20:58
game721006:有沒有違規給版主去判定吧,在這邊爭吵也是於事無補 06/13 20:58
game721006: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版主說了算 06/13 20:59
CzechMan:我之前被亂桶過 所以我質疑板主的公正性!!! 06/13 21:00
CzechMan:bullsgogo板主雖然公開道歉了 但我已服完桶期 有何用? 06/13 21:01
game721006:那我只好放大決了「不爽政黑不要來,回去數吱版取暖」 06/13 21:01
NumberTop:快申請國賠 因為冤獄可申請 (煙) 06/13 21:15
linhsiuwei:念在新規定甫公布有版友尚未理解也是人之常情,這次不 06/14 02:50
linhsiuwei:算違規。但是下次請CzechMan版友注意。版規是讓版務運 06/14 02:50
linhsiuwei:做更為順利,而非用來攻訐立場相左之版友並讓版主疲於 06/14 02:51
linhsiuwei:奔命之武器。請勿濫用。以上,結案。 06/14 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