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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幹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 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使用諧音或文章關連性可得知何者,得以處罰)。 直接點名ID公幹者,水桶期間加倍。 #1CJcTVpx
dakkk:打這麼多問號做什 沒種 07/27 13:21
推文明顯從客觀上可得知是指原PO(本人)在該文打了許多問號 直接罵人沒種,刑法上構成公然污辱,應無疑義 後面推文雖然有道歉,但是其內容還是在酸加問號這件事情 且這兩日來陸續繼續推文,用這篇酸本人,明顯並無道歉悔意 愛加上問好是本人的習慣與自由,對於本人的言論自由,妄加「沒種」之批評污辱 且繼續不斷持續,故不得不予以檢舉,請版主裁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16.60
jokem:GJ 07/29 08:56
jiniba:掰了,沒種耶,居然用沒種這麼強烈的字眼,有加重毀謗之嫌 07/29 08:56
jokem:不過他應該會說 不是對你 然後 科科 07/29 08:57
jiniba:沒種耶,天啊,沒種耶,將相本無種,將相本無種,沒種無種? 07/29 08:58
ecosex:...... 07/29 08:59
jiniba:沒種,無種,傻傻分不清楚,還有問號?,問號????????? 07/29 08:59
dakkk:酸你什 我真的以為你理個平頭生三個小孩呀 07/29 09:01
jokem:凹喔凹喔 07/29 09:01
WeLoveTaiwan:既然挺最講人權的民進黨 就應該尊重別人言論自由人權 07/29 09:03
dakkk:倒數第二句第一個字打錯了 07/29 09:04
jiniba:掰了,居然說沒種,掰了,不是用雜種野種這也腫哪也腫緩和辭 07/29 09:05
dakkk:應該是第五個字 07/29 09:05
peter1082:應該要掰了 07/29 09:10
jiniba:掰定了,大法官解釋文好像有提過說沒種最輕本刑是死刑?問號? 07/29 09:19
jiniba:像馬英九就根本沒種說別人沒種,因為牠如果有種早就變種馬了 07/29 09:21
jiniba:反正本來就要掰,你當初就該:雜種孬種野種,沒種是沙小???? 07/29 09:29
jiniba:說陳志中召妓就是召妓,說沒種是毀謗就是毀謗, 07/29 09:40
albert:樓上的推文有echo耶..XD 07/29 09:41
lovebbcc:老實說 根據我之前的判例 我感覺(tm)小緯會判無罪 07/29 09:56
lovebbcc:17922 !11 7/24 lovebbcc □ [檢舉] #1CIiJnI8 rogue 07/29 09:57
lovebbcc:3-2條好像還很少看到會過的 乾脆廢了怎樣 07/29 09:58
dakkk:他有打問號 我說真的 07/29 10:06
WeLoveTaiwan:疑問句跟肯定句差很多 疑問句是問你是不是 你知道 07/29 10:08
WeLoveTaiwan:自己不是 他就不是在說你 除非你也認為自己是 那才是 07/29 10:09
WeLoveTaiwan:會認為對方在說你 肯定句就是認為你是 直接指你是了 07/29 10:09
Theme:疑問句在騜城是不違規的 小緯有判例 07/29 10:10
WeLoveTaiwan:疑問句很少能告得成的 07/29 10:11
dakkk:哎 我就是忘了打 !! 07/29 10:13
ecosex:沒(ㄇㄟˊ)種(ㄓㄨㄥˋ)稻米 07/29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