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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gicQuickJP (太陽的影子)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吐嘈] 賊婆周美青多久沒順手牽羊了? 時間 Fri Nov 12 22:30:22 2010 ─────────────────────────────────────── 被王曉波踢爆幫迫害同胞的畜生抓耙仔夫婿馬英九報效黨國 而常被留學生怨罵偷報以戕害資訊自由的周美青 多久沒技癢了? 如果周美青有到你的單位助選或參訪 請注意一下有沒有報章雜誌不見了喲 ==================================================================== 文中以順手牽羊、偷報紙、東西不見來揶瑜第一夫人偷報紙 可是台北地方法院已做出周美青無罪,且金恆煒須賠償,所 以可以證明此文完全在造謠,請版主處理 謝謝。 http://n.yam.com/tvbs/politics/200910/20091031249005.html http://www.nownews.com/2010/03/30/138-2585839.htm ============================================================================== 另外一篇#1CtVKPUF LogicQuickJP 同樣違反板規2-8造謠 21487 3311/13 bailan □ [新聞] 髒話連篇 陳致中罵馬英九畜生
LogicQuickJP:馬侵佔特別費 轉匯給周美青優存帳戶賺取不法暴利 並 11/13 11:40
LogicQuickJP:且最終申報財產而洗錢得逞 簡潔明瞭 相信你也看懂了11/13 11:41
LogicQuickJP:不用再拗了!馬周貪污洗錢特別費脫罪案就夠你們自打 11/13 11:26
LogicQuickJP:既然沒貪污 馬英九連夜吐出贓款特別費做啥?XDDDDDDD11/13 11:27
因為最高法院已經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定讞了,此人依就固我地造謠馬英九貪污、 並指此錢是贓款,已經明顯造謠,想混淆大眾視聽,請版主一樣處理,謝謝。 http://www.104bb.com/invoice-9.htm 馬英九特別費案三審無罪定讞(全文) http://0rz.tw/c04Hw -- @itt:為什麼2008年馬當選時.我經過他們競選總部會有人喊'外省人出頭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1.226
peter1082:早該處理了 唉 11/13 10:01
harddaynight:不用跟這個ID認真吧 11/13 10:03
LogicQuickJP:關周美青有無罪什麼事?周美青是被告嗎?很搞笑欸! 11/13 10:20
eddienakajim:挨呀!不要拿大家的開心果開刀啦...(逃) 11/13 10:20
LogicQuickJP:台北地方法院有沒有向美國警方查證過?根本沒有! 11/13 10:21
LogicQuickJP:連官方都無法查證的話 平民怎麼有辦法查證 顯然鬼扯 11/13 10:21
LogicQuickJP: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周美青去美國控告主犯主謀哈佛教授 11/13 10:22
LogicQuickJP:周美青為何不敢到真相大本營興訟?一定勝訴的不是嗎 11/13 10:22
LogicQuickJP:胡忠信的消息來源是路人 都沒罪 金恆煒怎會有罪 顯然 11/13 10:23
LogicQuickJP:就是政治迫害! 11/13 10:23
LogicQuickJP:哇塞!揶揄第一夫人在台灣可能被關水牢欸!國際之光 11/13 10:24
LogicQuickJP:只有當事人有權告訴乃論誹謗 叫周美青自己來告! 11/13 10:31
odesai:請問誰要負責舉證?法院?總統夫人?還是金恆偉? 11/13 10:34
LogicQuickJP:就現代文明法學和政治學 是權力者要自證無罪 懂了沒 11/13 10:35
LogicQuickJP:周美青有能力自證無罪卻不為 人民有權懷疑她說謊! 11/13 10:36
LogicQuickJP:在美國 依法陪審團會就周美青閃躲行為判金恆煒勝訴 11/13 10:36
LogicQuickJP:在美國 依法陪審團會就周美青閃躲行為判金恆煒勝訴的 11/13 10:36
odesai:那金為啥沒去美國告夫人偷報紙? 11/13 10:38
LogicQuickJP:金什麼立場去告 周美青才有立場去美國告哈佛教授 11/13 10:39
Petrie:有人怕了 推一堆內容重覆的 11/13 10:39
LogicQuickJP:周美青時間多的是 穩贏的啊 又不用訴訟費 為何不敢告 11/13 10:39
LogicQuickJP:不是很愛護清譽 卻不敢去告主犯主謀 有病是不是啊 11/13 10:40
LogicQuickJP:周美青是當事人 才有權利去美國警方調資料 為何不敢 11/13 10:43
LogicQuickJP:就因為周美青說謊 怕自揭瘡疤 美國司法可不吃她那套! 11/13 10:43
jijung: 要好好處理一下 11/13 10:48
LogicQuickJP:地方法院真愛鬼扯 燕京館長不敢來台灣出庭做證 依法 11/13 10:49
LogicQuickJP:根本沒有證據效力! 11/13 10:49
LogicQuickJP:人家哈佛教授都敢來台作證 燕京館長卻不敢 高下立判! 11/13 10:50
odesai:可是,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11/13 10:51
odesai:教授有來喔,我沒印象耶,有證詞嗎? 11/13 10:54
LogicQuickJP:我指的是開記者會公開作證 11/13 10:55
LogicQuickJP:金恆煒要法官傳的證人 法官都不敢傳啊 是在怕什麼啦 11/13 10:56
albert:人家不想來也被罵..又不是被告也不是本國人..根本沒義務來 11/13 10:56
LogicQuickJP:傳美國人哈佛教授來 限制出境 搞成國際事件 不敢哦 11/13 10:56
LogicQuickJP:沒義務來 就沒證據效力 誰知他是否跟馬周一樣愛說謊 11/13 10:58
LogicQuickJP:羈押哈佛教授 逼迫美方出示警局證明 做不到嗎 笑話 11/13 10:58
LogicQuickJP:沒一個敢跟我依法論法、依理講理 真的很糟糕… 11/13 10:59
LogicQuickJP:主犯沒被定罪 從犯竟然被定罪 笑掉法律人大牙!!! 11/13 11:00
odesai:羈押美國人,逼迫美方?你確定台灣作的到喔? 11/13 11:01
LogicQuickJP:周美青去美國控告主犯讓真相大白 一定做得到 怎不敢 11/13 11:05
odesai:很麻煩耶,花時間去做這個,倒不如去看看小朋友 11/13 11:33
LogicQuickJP:委託律師就夠了 可能親自出庭幾次 去美探視愛女順便 11/13 11:35
LogicQuickJP:而且穩勝訴的 費用由敗訴方哈佛教授負擔 哪有麻煩 11/13 11:36
LogicQuickJP:動用黨國司法資源壓迫金恆煒都不嫌麻煩了 真好笑 11/13 11:36
※ 編輯: jimmyliu1217 來自: 124.8.61.226 (11/13 12:04) ※ 編輯: jimmyliu1217 來自: 124.8.61.226 (11/13 12:07)
LogicQuickJP:白色恐怖早先全都三審陷罪定讞!都不准人民討論討公道 11/13 12:10
LogicQuickJP:如何平反啊 再繼續學國民黨用司法打壓言論自由伎倆吧 11/13 12:11
FranKang:確定水桶,小芬組務開鬧了XD 11/13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