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ogicQuickJP:馬侵佔特別費 轉匯給周美青優存帳戶賺取不法暴利 並 11/13 11:40
→ LogicQuickJP:且最終申報財產而洗錢得逞 簡潔明瞭 相信你也看懂了11/13 11:41
推 LogicQuickJP:不用再拗了!馬周貪污洗錢特別費脫罪案就夠你們自打 11/13 11:26
→ LogicQuickJP:既然沒貪污 馬英九連夜吐出贓款特別費做啥?XDDDDDDD11/13 11:27
因為最高法院已經判決馬英九特別費無罪定讞了,此人依就固我地造謠馬英九貪污、
並指此錢是贓款,已經明顯造謠,想混淆大眾視聽,請版主一樣處理,謝謝。
http://www.104bb.com/invoice-9.htm
馬英九特別費案三審無罪定讞(全文)
http://0rz.tw/c04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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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t:為什麼2008年馬當選時.我經過他們競選總部會有人喊'外省人出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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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61.226
推 peter1082:早該處理了 唉 11/13 10:01
→ harddaynight:不用跟這個ID認真吧 11/13 10:03
推 LogicQuickJP:關周美青有無罪什麼事?周美青是被告嗎?很搞笑欸! 11/13 10:20
推 eddienakajim:挨呀!不要拿大家的開心果開刀啦...(逃) 11/13 10:20
→ LogicQuickJP:台北地方法院有沒有向美國警方查證過?根本沒有! 11/13 10:21
→ LogicQuickJP:連官方都無法查證的話 平民怎麼有辦法查證 顯然鬼扯 11/13 10:21
→ LogicQuickJP: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周美青去美國控告主犯主謀哈佛教授 11/13 10:22
→ LogicQuickJP:周美青為何不敢到真相大本營興訟?一定勝訴的不是嗎 11/13 10:22
→ LogicQuickJP:胡忠信的消息來源是路人 都沒罪 金恆煒怎會有罪 顯然 11/13 10:23
→ LogicQuickJP:就是政治迫害! 11/13 10:23
→ LogicQuickJP:哇塞!揶揄第一夫人在台灣可能被關水牢欸!國際之光 11/13 10:24
→ LogicQuickJP:只有當事人有權告訴乃論誹謗 叫周美青自己來告! 11/13 10:31
→ odesai:請問誰要負責舉證?法院?總統夫人?還是金恆偉? 11/13 10:34
→ LogicQuickJP:就現代文明法學和政治學 是權力者要自證無罪 懂了沒 11/13 10:35
→ LogicQuickJP:周美青有能力自證無罪卻不為 人民有權懷疑她說謊! 11/13 10:36
→ LogicQuickJP:在美國 依法陪審團會就周美青閃躲行為判金恆煒勝訴 11/13 10:36
→ LogicQuickJP:在美國 依法陪審團會就周美青閃躲行為判金恆煒勝訴的 11/13 10:36
→ odesai:那金為啥沒去美國告夫人偷報紙? 11/13 10:38
→ LogicQuickJP:金什麼立場去告 周美青才有立場去美國告哈佛教授 11/13 10:39
→ Petrie:有人怕了 推一堆內容重覆的 11/13 10:39
→ LogicQuickJP:周美青時間多的是 穩贏的啊 又不用訴訟費 為何不敢告 11/13 10:39
→ LogicQuickJP:不是很愛護清譽 卻不敢去告主犯主謀 有病是不是啊 11/13 10:40
推 LogicQuickJP:周美青是當事人 才有權利去美國警方調資料 為何不敢 11/13 10:43
→ LogicQuickJP:就因為周美青說謊 怕自揭瘡疤 美國司法可不吃她那套! 11/13 10:43
推 jijung: 要好好處理一下 11/13 10:48
推 LogicQuickJP:地方法院真愛鬼扯 燕京館長不敢來台灣出庭做證 依法 11/13 10:49
→ LogicQuickJP:根本沒有證據效力! 11/13 10:49
→ LogicQuickJP:人家哈佛教授都敢來台作證 燕京館長卻不敢 高下立判! 11/13 10:50
→ odesai:可是,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11/13 10:51
→ odesai:教授有來喔,我沒印象耶,有證詞嗎? 11/13 10:54
推 LogicQuickJP:我指的是開記者會公開作證 11/13 10:55
→ LogicQuickJP:金恆煒要法官傳的證人 法官都不敢傳啊 是在怕什麼啦 11/13 10:56
推 albert:人家不想來也被罵..又不是被告也不是本國人..根本沒義務來 11/13 10:56
→ LogicQuickJP:傳美國人哈佛教授來 限制出境 搞成國際事件 不敢哦 11/13 10:56
→ LogicQuickJP:沒義務來 就沒證據效力 誰知他是否跟馬周一樣愛說謊 11/13 10:58
→ LogicQuickJP:羈押哈佛教授 逼迫美方出示警局證明 做不到嗎 笑話 11/13 10:58
→ LogicQuickJP:沒一個敢跟我依法論法、依理講理 真的很糟糕… 11/13 10:59
→ LogicQuickJP:主犯沒被定罪 從犯竟然被定罪 笑掉法律人大牙!!! 11/13 11:00
→ odesai:羈押美國人,逼迫美方?你確定台灣作的到喔? 11/13 11:01
→ LogicQuickJP:周美青去美國控告主犯讓真相大白 一定做得到 怎不敢 11/13 11:05
→ odesai:很麻煩耶,花時間去做這個,倒不如去看看小朋友 11/13 11:33
→ LogicQuickJP:委託律師就夠了 可能親自出庭幾次 去美探視愛女順便 11/13 11:35
→ LogicQuickJP:而且穩勝訴的 費用由敗訴方哈佛教授負擔 哪有麻煩 11/13 11:36
→ LogicQuickJP:動用黨國司法資源壓迫金恆煒都不嫌麻煩了 真好笑 11/13 11:36
※ 編輯: jimmyliu1217 來自: 124.8.61.226 (11/13 12:04)
※ 編輯: jimmyliu1217 來自: 124.8.61.226 (11/13 12:07)
→ LogicQuickJP:白色恐怖早先全都三審陷罪定讞!都不准人民討論討公道 11/13 12:10
→ LogicQuickJP:如何平反啊 再繼續學國民黨用司法打壓言論自由伎倆吧 11/13 12:11
→ FranKang:確定水桶,小芬組務開鬧了XD 11/13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