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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CvASddO ] 作者: 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宣判] SnowOfJune 申訴 linhsiuwei 案 時間: Thu Nov 18 12:10:11 2010 【裁判字號】D0004 【裁判日期】公元2010年十一月十八日 【裁判案由】10/29 [申訴] 政黑dierguarder板主帶頭違規 還水桶我       #1Cokh_9M (L_SecretGard) 使用者 SnowOfJune 因水桶處分,申訴 HatePolitics 板板主 linhsiuwei。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板主 linhsiuwei 敗訴。 板主需於三日內發布撤銷水桶公告,並撤銷警告紀錄。 ------------------------------------- 理 由
SnowOfJune:bonju2不敢附我申訴信 好抹真相以抹黑我是寄期滿解桶信10/27 20:13
SnowOfJune:bonju2好高貴的人格哦!10/27 20:13
SnowOfJune:扁珍才海角七億?不是海角七千恆河沙嗎?所以無罪!10/27 20:14
bonju2:唷 你自己有沒有PO去給組務看!? 結果哩!? 還不是駁回XD10/27 20:15
bonju2:組務是沒有看到那封信嗎XDDDDD10/27 20:15
SnowOfJune:狗官官官相護在人類歷史上又屢見不鮮 所以特偵組檢察官 10/27 20:16
bonju2:抹黑妳!? 有錢賺嗎!? 自己的紀的信組務是沒有看到喔XD10/27 20:16
SnowOfJune:才會對中華民國最大官馬英九貪腐惡行不作為 不意外^^10/27 20:17
SnowOfJune:人類史何時才要結束狗官官官相護的醜劇呢?PTT亦如是^^10/27 20:17
一、HatePolitics 板之板規第四章。 第四章 檢舉及申訴制度 2.違反第三章之規定,需經板友檢舉,板主方加以處理。 3.檢舉他人違反板規者,需檢附相關證據,並按格式發表檢舉文於板上。 未來若不依照格式板主有權拒絕受理。 除水桶期間遭受第三章人身攻擊者 可寫信給板主檢舉外,直接寄信給板主但不在板上發表檢舉文者,板主不予受理。 板主 bonju2 並未檢附相關證據,並按格式發表檢舉文於板上。 二、HatePolitics 板之板規第三章。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板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 諧音、 譯音、 推文或發文攻擊板友。 公幹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板友由板主認定) 檢視使用者 SnowOfJune 之推文,前面推文有針對板主 bonju2 ,然後續推文並 無指名道姓,人身攻擊板主 bonju2 之情事。 故此案判定板主 linhsiuwei 敗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51.71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210.241.51.71 (11/18 12:10) -- 看完這則新聞你覺得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中肯 豪洨 腦殘 噁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5.124
Theme:板主快下台吧 11/18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