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tt:蔣孫時期公家單位.國營與銀行都是照省區分發...06/10 14:03
→ aitt:而且.蔣孫時期大學生比例..外省人可是遠高於本省人.06/10 14:04
→ aitt:出國留學者就更不用說了06/1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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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t提出證據
文章代碼(AID): #1CC-VkU2 (HatePolitics)
http://blog.udn.com/ys1030kimo/4043194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201&ctNode=522&mp=1
看清楚.公家錄取是不是有按省區分配?
http://homepage.ntu.edu.tw/~khsu/vita/ethnic.pdf
看看上面連結.學歷那篇
蔣孫時期公家單位.國營與銀行都是照省區分發
此點aitt所提證據可當證明
但蔣孫時期大學生比例..外省人可是遠高於本省人
aitt所提供之證據不足以證明
http://homepage.ntu.edu.tw/~khsu/vita/ethnic.pdf
頁26,註二
王甫昌在社會學年會中指出外省人的移民比例較高,且移民的外省人社會經濟地
位普遍偏高。可惜的是,我們目前找不到任何相關的研究來確認這種說法。
但因情節不重 aitt判警告一次
二檢舉依據
文章代碼(AID): #1B_px9oV
但因此篇文章是五月二十八日所發
6/10才檢舉 被檢舉文跟檢舉文相差時間過久因此不予受理
查aitt有前科7次(五次前科加原本漏加二十一天水桶)
1文章代碼(AID): #1BTMkFFC (HatePolitics)
/12 bismarcp □ [公告] aitt 請進
2文章代碼(AID): #1BaKA11O (HatePolitics)
3/06 jesusmaycry □ [檢舉] aitt鼓吹暴力
推 bismarcp:aitt警告一次 03/06 01:45
3文章代碼(AID): #1BkixAYz (HatePolitics)
4/06 bullsgogo □ [公告]aitt板友請進
4-7
文章代碼(AID): #1BurZQfo (HatePolitics)
! 5/07 linhsiuwei □ [公告] aitt請進
根據#1Bu6bkeX判決文,
要求aitt在5月5號晚上2200前舉證,
證明馬英九的「十年統一計畫」。
很抱歉本人疏忽未發現你已經被水桶無法發言,
然而也已經透過信件告知您可以將證據轉寄給我。
不過今日已經5月7號仍未收到相關證據。
很抱歉依據置底臨時公告,
依據原版規2-8,
判決aitt水桶7日。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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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關於本判決 小緯板主當初忘記計算前科
在此之前aitt已有三次前科
因上次水桶少算二十一天
因此本次水桶補加21天(三次前科)
8文章代碼(AID): #1BtkX-o- (HatePolitics)
! 5/03 ufosty □ [公告]aitt 請進
依據板規2-1及置底造謠公告
aitt共有七次前科 加本次警告
7*(8+1)=63
aitt共水桶63天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1.違反板規者水桶七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7*(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造謠,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若版主受理判決
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視為
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原版規內容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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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總統大選民調 更新日期2010年3月19日
馬29% 蘇38% 馬vs小英 馬 33% 小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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