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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xxpcLs 此篇文章之原文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新聞] 該不會槍手受KMT指使,可獲一筆安家費?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11/26/2010 22:08:39 Fri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11/26/2010 22:05:38 Fri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11/26/2010 22:01:45 Fri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11/26/2010 22:00:37 Fri 作者 toplin (帶頭大哥)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槍手稱受KMT指使,可獲一筆安家費 時間 Fri Nov 26 21:57:55 2010 ─────────────────────────────────────── 老招重用 為了演得像一點 真是落足本錢了 沒有現場錄像 到時候選完再說都是誤傳 高招啊 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33.118
guitar5566:???????????11/26 21:58
RobinTsao:亂用新聞....你是新來的嗎?11/26 21:58
oldchang1205:3.0不要在那裏造謠來滅火11/26 21:58
kie0522:幹你娘 這篇可以檢舉造謠嗎11/26 21:58
kougousei:????????????????????? 0分11/26 21:58
jokem:拍張照11/26 21:58
Crazyfire:亂造謠 11/26 21:59
因T板友已經修改其文章 可得知 構成造謠之事實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8 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若板主受理判決 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視為 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toplin板友水桶10天 -- 我喜歡妳 就如 下雨天撐雨傘 穿雨衣一樣 無 庸 置 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96.10
milc31:http://yfrog.com/0sb6tuj 11/26 22:11
welly0923:板主幹的好XD 11/26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