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pen7up:釀毒酒請民進黨這些共黨分子喝剛好
^^^^^^^^^^^^^^^^^^
請舉證民進黨有哪些人有共產黨黨證而該當共黨分子的指控
否則造謠無誤
依據版規2-8
8
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若板主受理判決
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視為
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由於LogicQuickJP 版友未依版規2-8所規範:
『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
因此本版工『暫不受理』此一檢舉案
請LogicQuickJP 版友於24小時內
以PO文於政黑版之方式,檢附證據證明被檢舉人(open7up)所言不實
PO文內容不得違反政黑板版規,
本版工則『重新受理』此一檢舉案!
依文章代碼(AID): #1D6jLu02判決案 本判決案之檢舉案失效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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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識愁滋味
愛上層樓 愛上層樓
為賦新詞強說愁
而今識盡愁滋味
欲說還休 欲說還休
卻道天涼好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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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72.15
推 BARBLE:... 12/29 01:04
→ LogicQuickJP:還在鬼扯啊?夠了沒? 12/29 01:05
推 Georgemerry:歡樂 12/29 01:05
→ LogicQuickJP:我舉證不出民進黨沒有人加入過共產黨的話 12/29 01:06
→ LogicQuickJP:open7up所言就屬實?再瞎掰啊! 12/29 01:06
→ Georgemerry:崩潰大戲要上演了嗎 期待ing 12/29 01:06
→ FranKang:㏒icNihongo ㏒icQuickJP 12/29 01:07
推 BARBLE:Oh~~ my badger so cute so bad~ ~ >\\\< 12/29 01:08
→ dreamysky:本版工哪句話鬼扯了?一切依法行政錯了嘛? 12/29 01:08
→ bonju2:THEME順便提醒你3次了 別超貼 12/29 01:09
推 LogicQuickJP:沒有的事 要怎麼舉證 你先講清楚! 12/29 01:09
推 DARKSEVEN:何必為了這種使用者浪費時間爭辯? 12/29 01:09
→ Theme:我今天檢舉的那案子有依板規判決嗎?????????? 12/29 01:09
→ Theme: 沒有3次吧? 12/29 01:10
→ bonju2:上一篇兩次 這篇一次 12/29 01:10
→ dreamysky:當然是依法行政辦理阿...我當時的說詞有誤嘛? 12/29 01:10
推 LogicQuickJP:快去問任一法律系低年級學生就好 沒有的事要怎舉證! 12/29 01:11
→ Theme:這篇是第2次 請看清楚 謝謝 XDDD 12/29 01:11
→ bonju2:眼瞎抱歉XD 12/29 01:11
→ LogicQuickJP:板規亂編一通 毫無法理邏輯概念 還好拿著雞毛當令箭! 12/29 01:11
→ Theme:........... 12/29 01:12
→ phoenix1:板規就是寫檢舉人要舉證..現在無法舉證要來怪板規了嗎? 12/29 01:12
→ dreamysky:就舉證『沒有』阿... 12/29 01:12
→ LogicQuickJP:對啊 所以bonju2舉證不出他沒強姦過人的話 12/29 01:12
→ LogicQuickJP:任何人都可以指著他的鼻子說是強姦犯囉?是不是這樣 12/29 01:13
→ dreamysky:查DPP總黨員多少人,皆無他黨黨籍(附證明) 12/29 01:13
推 CrazyMarc:人家是愛鎖大法官捏 XDD 12/29 01:13
→ bonju2:THEME 那篇我也不認為有違規之意 12/29 01:13
→ phoenix1:噗...b板大可是沒有檢舉自己是XX犯...你整個跳到走針.. 12/29 01:13
→ LogicQuickJP:還在廢話啊 板友有何公權力做偵查動作 鬼扯成性! 12/29 01:13
→ bonju2:很明顯就是個反諷之例 12/29 01:14
推 peter1082:瘋狗一條 12/29 01:14
→ LogicQuickJP:那你就是直接判說是反諷無罪 不要鬼扯一堆! 12/29 01:14
→ Theme:能用造謠的方式反諷? 那要板規何用? 12/29 01:15
→ Theme:乾脆廢掉板規二-8算了 12/29 01:15
→ bonju2:是否過度板主自會有評判 如果要如此濫用檢舉!? 12/29 01:15
→ bonju2:那何需要有政黑 12/29 01:16
→ Theme:若是以後有造謠 豈不是都可以反諷為由脫罪???? 12/29 01:16
→ Theme:依法行政 依板規判決很難嗎??? 12/29 01:17
→ bonju2:板主會拿捏此界線 12/29 01:18
推 CrazyMarc:愛索有知,其聽鄉民言!離政黑,八吱在其側。 12/29 01:18
推 LogicQuickJP:以後誰說周美青偷漢子被檢舉 也是要檢舉人先提出周美 12/29 01:18
→ LogicQuickJP:青沒偷過漢子的證據 檢舉才能成立囉?解釋清楚啊! 12/29 01:19
→ bonju2:周美卿是公眾人物 大眾自會有其公評 檢舉自然會是無效 12/29 01:19
推 DARKSEVEN:LogicQuickJP的用意除了覺得是鬼扯外,就真不知還有何意 12/29 01:19
→ Theme:板規明文規定. 現在卻要靠板主拿捏此界線? 12/29 01:19
→ LogicQuickJP:如果周美青告人誹謗她偷漢子 結果法官要周美青提出她 12/29 01:19
→ LogicQuickJP:沒偷過漢子的證據 告訴才能成立 你們不會說那個法官 12/29 01:20
→ LogicQuickJP:是白痴嗎? 12/29 01:20
→ bonju2:反之 周美青看到提告你毀謗 公然污辱 本版版主也愛莫能助 12/29 01:20
→ DARKSEVEN:如果還有的話,就是不爽政黑體制企圖顛覆而已 12/29 01:20
→ dreamysky:THEME版友,你的檢舉案我明明就有但書... 12/29 01:20
推 Georgemerry:小芬對美青姐也有幻想? XD 12/29 01:20
推 CrazyMarc:周美青要告人誹謗,用的是刑事訴訟法不是政黑版規 XD 12/29 01:21
→ Theme:依法行政 依板規判決很難嗎??? 12/29 01:21
→ LogicQuickJP:還在鬼扯啊?為了護藍打綠 寧可把板規當兒戲 果然跟 12/29 01:22
→ Theme:板規二-8有明文規定排除反諷嗎? 沒有吧! 12/29 01:22
→ CrazyMarc:順便問一下,再有人跳針馬囧特別費是貪污,能不能舉法院 12/29 01:22
→ LogicQuickJP:中華民國憲法一樣的笑話謊言而已嘛 12/29 01:22
→ CrazyMarc:判決為證據,檢舉造謠? 12/29 01:22
推 open7up:周美青要告人誹謗,用的是刑事訴訟法不是政黑版規XD 12/29 01:22
→ Theme:罪刑法定主義有沒有念過? 12/29 01:22
→ open7up:等他上法院就知道罪行法定主義了XD 12/29 01:23
→ LogicQuickJP:周美青怎不敢用刑事訴訟法告美國哈佛教授啊?死孬婆! 12/29 01:23
→ CrazyMarc:依刑罰謙抑性,疑則無罪? XDD 12/29 01:23
→ bonju2:瘋馬克 我的回答會跟周美青那段一樣 12/29 01:23
→ LogicQuickJP:法院判決是可受公評之事 言論自由到底懂不懂? 12/29 01:24
→ Theme:請問板主~ 板規二-8有排除反諷嗎???? 12/29 01:24
→ bonju2:這時候你就有言論自由了... 12/29 01:24
→ bonju2:THEME 我已回答過 板主會拿捏 12/29 01:25
→ CrazyMarc:美國哈佛教授,行為人是歪國人,行為地..歪國?所以誹謗 12/29 01:25
推 antony7892:今天怎那麼熱鬧 一堆檢舉 12/29 01:25
→ steveer2000:Logic大 這裡是政黑(ㄌㄢˊ)板 (無誤 怎麼吵都不會贏 12/29 01:25
→ CrazyMarc:這種輕罪,我國無刑罰權,故無法訴究 12/29 01:26
→ DARKSEVEN:這時候我反而認為私下解決會是比較快有效的方式 12/29 01:26
推 LogicQuickJP:美國哈佛教授有親身來台灣召開記者會!還在撥接? 12/29 01:26
→ bonju2:想不到還有人支持小芬阿...我還以為都避之唯恐不及 12/29 01:26
→ phoenix1:告訴乃論..當事人沒告...小芬再喊燒? 12/29 01:27
→ CrazyMarc:斑鳩ㄟ,我上面問題回一下啦 12/29 01:27
→ bonju2:我說過了阿= = 瘋馬克 我的回答會跟周美青那段一樣 12/29 01:28
→ bonju2:可受公評之事 12/29 01:28
推 LogicQuickJP:所以我說周美青是死孬婆啊只敢仗勢黨國法院欺侮忠良! 12/29 01:29
→ phoenix1:小芬說的忠良是金大編輯嗎? 12/29 01:30
推 LogicQuickJP:死也不敢去真相發源地的美國查明真相 怕露餡嘛! 12/29 01:30
→ CrazyMarc:不一樣啊,馬囧特別費案是三審認定過滴 12/29 01:31
推 open7up:steveer2000證明顏色比是非重要XD 12/29 01:31
→ steveer2000:真的 顏色對了怎麼說都對 12/29 01:32
推 feanor:你們民進黨的不是很崇拜切格瓦拉?? 12/29 01:32
→ feanor:那說你們共產主義份子又有錯囉?? 12/29 01:33
推 LogicQuickJP:難道忠良是共犯謀害中華同胞的畜生抓耙仔馬英九?(笑 12/29 01:33
→ feanor:還是現在切格瓦拉一點價值都沒有了 可以踢掉了?? 12/29 01:33
推 open7up:所以你連這種無恥分身王都能力挺,台灣忠良阿XD 12/29 01:34
→ feanor:哀 我的偶像給你們這樣惡搞 12/29 01:34
→ CrazyMarc:轟阿共的時候當然要裝作沒這回事 12/29 01:34
→ phoenix1:抓耙仔?...不是有某位說要推出政壇的被法院認證過? 12/29 01:36
→ steveer2000:力挺是在說我嗎= =? 我完全只是陳述事實阿XD 12/29 01:37
→ feanor:為了政治利益而隨意踐踏人家的民族英雄 12/29 01:39
→ feanor:那現在講你們民進黨裡面有共產份子有甚麼不對?? 12/29 01:42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40.109.246.251 (12/29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