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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D8q_IMN (HatePolitics) [ptt.cc] [新聞] 總統擾民?府批莊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294159826.A.59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 Ptt幣 │ └─────────────────────────────────────┘ ●20374 4 1/05 setzer □ [新聞] 總統擾民?府批莊瑞雄惡質
Theme:有很多民眾排隊買早餐,要老板開收據,老板豈不是更忙???01/05 00:51
Theme:這樣還不叫做擾民????01/05 00:52
老闆都不嫌開收據麻煩了 輪得到你第三人幫他腦補嗎?
Theme:市井小民敢跟總統說很麻煩嗎??? 01/05 00:54
市井小民要講自然會講 他沒講的話不需要他人幫忙腦補
Theme:老板內心裡真正怎麼想的,你又知道了???????????? 01/05 00:55
是啊~ 你又知道了???
Dalaia:拿出收據簿寫幾個字更忙 腦補到腦袋有洞了嗎 XD? 01/05 00:55
^^^^^^^^^^^^^^^^^^^^^^^^^ ↓ 很明顯是指我腦袋有洞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板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等同有前科者處理。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 諧音、 譯音、 推文或發文攻擊板友。 公幹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板友由板主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39.219
newgunden:誰腦袋沒有洞的? 01/05 01:03
BARBLE:自己承認? 01/05 01:03
BARBLE:他有說你嗎? 01/05 01:04
Theme:有必要的話 我可以請檢察官來幫我認定是否指我 ^^ 01/05 01:04
Dalaia:╮(﹀_﹀")╭ 01/05 01:05
Theme:刑法309公然侮辱 01/05 01:05
GuessHeart:Theme請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好嗎 你不是很愛國 怎麼這樣 01/05 01:05
newgunden:我說真的 腦袋沒洞的問題很大 01/05 01:05
Theme:中華民國司法超棒的 ^^ 01/05 01:06
Balboa:正常人的腦袋本來就是有洞的 01/05 01:06
tenka92417:嘴巴x1,鼻孔x2,眼睛x2,耳朵x2 01/05 01:08
Shaider:放心 你的真名不是公開資訊的話 這樣不夠成毀謗 01/05 01:08
FranKang:我買晚餐也會拿收據記流水帳啊,拿收據是什麼重罪嗎= =a 01/05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