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smidDNA (evo n6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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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檢舉] #1DGEXp8M 推文 budalearning 2-8造謠
時間Thu Jan 27 13:42:33 2011
: 推 budalearning:連過失殺人檢方都以故意殺人起訴了 連戰過氣了嗎? 01/27 13:03
根據板檢的起訴書第40頁至第41頁論罪與求刑章節, 載明:
查本件被告開槍時,雖將連勝文誤認成陳鴻源,而發生客體
錯誤(目的錯誤)之情事,惟因被告所認識者與所實現者同
屬侵害人之生命法益,依學理中之法定符合說(法益符合說
),並不阻卻故意(最高法院22年非字第209號、28年上字
第1008號判例參照),故就槍擊連勝文部分,被告仍應負殺
人未遂之責。至於被告射擊之子彈,卻造成擊中黃運聖死亡
之結果部分,按行為人之故意不以直接故意為必要,被告既
供稱知悉因槍枝射擊後有波及旁人之可能等語,而仍於舞台
上近距離對他人開槍,自可預見流彈可能誤擊在場之其他人
,且被告亦供稱當時並未採取任何方式來確保子彈不會打到
其他在場之人,當時一心只想槍擊陳鴻源等語,足認被告就
民眾黃運聖遭流彈波及死亡事實之發生,應為被告所預見,
且其發生亦不違背其本意,依刑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仍
應認其有殺人之未必故意,嗣黃運聖果真遭被告所射之流彈
擊中死亡,自應論以殺人既遂罪。
檢方是依法理, 判例, 以及刑法認定林正偉有故意殺人之意圖,
且其擊出之子彈確實殺害黃運聖, 故依故意殺人罪起訴之.
其中並無任何證據證明是因為連戰之故才依故意殺人罪起訴林
正偉, 請板主處理.
起訴書連結: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Data/1121154045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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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09.57.12
→ lovebbcc:喔喔 全面開戰了(拉椅子看戲 01/27 13:44
→ jokem:司法迫害 01/27 13:45
推 dakkk:沒錯 的確是未必故意 01/27 13:45
→ PlasmidDNA:我只是想看看板主們要怎麼處理這種同一法條,以前可以, 01/27 13:50
→ PlasmidDNA:現在不行的事. 01/27 13:50
→ killyou:記得<怪獸大戰外星人>中,天兵總統把核彈按鈕設在咖啡機旁, 01/27 13:51
→ killyou:西瓜大的按鈕,還設得一模一樣....這算故意還是過失? 01/27 13:52
推 lovebbcc:D版主今天1.公務繁忙2.期末大作戰3.參加綿流祭 不克前來? 01/27 13:54
→ dreamysky:今天很忙...還沒時間判... 01/27 13:55
→ lovebbcc:說人人到勒 昨天害我回去跪主機板的帳該好好算算吧XD 01/27 13:56
→ dreamysky:沒圖沒真相(菸) 01/27 13:56
推 dakkk:要看他想喝啡咖還是想射飛彈 01/27 13:58
→ dreamysky:跪主機板的真相勒~給我看主機板是怎樣...XD 01/27 13:59
→ lovebbcc:過年在家閒閒沒事做 手又癢了想組台愛妻來玩玩玩 01/27 13:59
→ dreamysky:好野人愛逼西~ 01/27 14:00
→ dreamysky:又去進無塵實驗室,鎖文~ 01/27 14:01
推 dakkk:好野人愛逼西(筆記) 01/2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