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cky1016:議會休會與國民黨何關? 04/11 14:40
→ Vicky1016:事實上立法院一年也只有半年開會 04/11 14:40
→ Vicky1016:一年兩會期 每期三個月04/11 14:41
檢舉根據:
板規第二章:
8.
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若板主受理判決
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視為
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人物不在此限 EX.政治人物)
檢舉說明:
《憲法第第 68 條》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
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2 條》
立法委員應分別於每年二月一日及九月一日起報到,開議日由各黨團協商
決定之。但經總統解散時,由新任委員於選舉結果公告後第三日起報到,
第十日開議。
綜合以上法條所述,立法院每年兩會期,每會期為四個月,每年開會期間至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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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05.11.14
推 waidozen:這不是造謠吧~呵呵 可能是基本知識忘記了 04/13 20:24
推 dakkk:真愛檢舉 04/13 20:25
→ He11oLadies:台灣是中華民國之領土,也是常識呀。 04/13 20:26
推 dakkk:他說的是事實上 不是理論上^^ 04/13 20:27
→ He11oLadies:但是 huchihkuei01仍被板主以板規二-8罰了水桶10日。 04/13 20:28
→ FranKang:此人上次也忘記,把中共侵越挪移到越南推翻赤棉之前了 04/13 20:41
→ FranKang:聽說此人是歷史相關科系的,所以必然是忘記而不是造謠 04/13 20:42
→ dreamysky:更正其訊息,並加註先前推文內容有誤 04/14 00:23
→ dreamysky:若覺得自己的推文才是正確的則發文證明之! 04/14 00:24
→ dreamysky:於100/4/15 00:20前沒看到相關回應,以板規論處! 04/14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