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檢舉] #1DfgZ4lx amperp 板規二-8
時間Fri Apr 15 00:07:57 2011
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DfgZ4lx (HatePolitics)
推 amperp:還在講633,經濟成長率6%都已經到了,你該改成33
二、檢舉事由:
http://2008.ma19.net/policy4you/economy/taiwan12
我們的目標:國民所得將達3萬美金,失業率降至3%
以下,每年經濟成長率6%以上。關於公共投資的增加
,政府將可透過稅收的增加來支應,不致造成國庫的
負擔。
633其中的6係指每年經濟成長率6%以上,不是"平均",
更不是"其中一年"。
馬總統上任以來,經濟成長率分別為:
97年的 0.73,破功;
98年的-1.93,破功;
99年的10.82,達陣;
100預測4.92,目前預測是會破功。
http://www.dgbas.gov.tw/public/data/dgbas03/bs4/ninews/9911/t1.xls
http://www.dgbas.gov.tw/point.asp?index=1
每年經濟成長率都要達到6%以上,只要有一年沒達成,
就是6的政策破功了,97年就破功了,就算98、99、100
加起來平均破10000,也算失敗,更別說沒有這回事。
故amperp的推文,「還在講633,經濟成長率6%都已經到了
,你該改成33」,提到633政策的6已經達成,只剩33未達
成,係為造謠。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8.
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
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則必須在適當時間
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
謠。若板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
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檢舉人若無附上相
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
偽造之資料),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
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 (對於可受公評之人物不在此限 EX.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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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30.92
推 silveryfox99:拜託一下﹐你那連結連個六字都沒出現﹐你好歹要備個 04/15 00:12
→ silveryfox99:"每年"6%的影音檔吧 04/15 00:13
※ 編輯: ask1234 來自: 112.104.130.92 (04/15 00:13)
→ silveryfox99:我指的是這個連結﹐不會到時又說我造謠吧?(煙) 04/15 00:14
→ ask1234:請點選該網頁的"政見"二字,有文字敘述。 04/15 00:14
→ ask1234:馬總統有更詳細的文字解說,告訴你什麼是633。 04/15 00:15
→ silveryfox99:okok 04/15 00:17
推 bonju2:經濟成長率的確有到達6啪 不違規 結案 04/1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