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william (小粉......可以喔)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檢舉] #已刪除 GordonBrown 版規3-2-1
時間Sun May 15 01:14:41 2011
作者 GordonBrown (  ̄ 灬 ̄) ←超級金布朗)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震怒] suwilliam 你夠了吧
時間 Sun May 15 01:01:22 2011
───────────────────────────────────────
自己學識不足 又愛令北令北叫顧人怨
被酸了幾句 看破手腳就惱羞成怒
興文字獄
我看過好幾個板友都遭你毒手了
沒看過你這麼不公正的板主
台灣是言論開放的土地
如果中華民國是你當總統
早就沒有PTT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55.195.7
※ Deleted by: GordonBrown (124.155.195.7) 05/15/2011 01:01:47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板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與警告的,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等同有前科者處理。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 諧音、 譯音、 推文或發文攻擊板友。
公幹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板友由板主認定)
2-1.禁止以ID人身攻擊本板板友,違反者發文者劣退,並外加水桶30天-90天。
推文者水桶30天-90天。
------------------------------------------------------------------------------
既然當過版主~應該知道有資源回收桶功能
由於拎北是當事人~所以改由其他版主判決
言論開放並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的攻擊別人
有空可以爬爬拎北的文~吱蛆不忌~騜貶不諱
何來文字獄之有?版規是怎麼訂就該怎麼執行
#1DphSsSb 補強證據~不是只有拎北看到
→ GordonBrown:偉哉suwlliams! 先是1)他板事務, 再來2)廣告文05/15 01:19
→ GordonBrown:接著 3)把光速刪掉的文拖出來鞭屍05/15 01:19
→ GordonBrown:有這麼想置我死地嗎? 這麼想興文字獄就說嘛05/15 01:20
推 keenth:所以看到你剛剛PO的那篇我有點傻眼05/15 01:27
附帶一提~拎北在鴿子議題上與某些版友的意見不同
也並未因此就水桶那些版友~更未不受理關於其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0.152
→ GordonBrown:果然在搞文字獄 佩服佩服 05/15 01:15
※ 編輯: suwilliam 來自: 123.194.160.152 (05/15 01:36)
推 bonju2:檢舉程序上有瑕疵 不予受理 結案 05/18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