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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tangchao:說實話我現實碰到的臺灣人都挺KIND的,沒F大這樣亂搞05/27 22:50
                          ^^^^^^^^^^^^^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請 板主惠鑑裁決,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29.61.191
kougousei:再見~再見~ 05/27 22:58
qiantangchao:搞是說你惡搞,說話沒邏輯,不是說你在“搞”,估計 05/27 23:02
puec2:會怕 05/27 23:02
qiantangchao:你這樣搞也不知道哪里搞去,鑒定完畢 05/27 23:02
linhsiuwei:就好 05/27 23:02
FranKang:男子漢大丈夫有點擔當,不要每次誣蔑完才示範害怕好嗎XD 05/27 23:03
keenth:FK大人好久不見!! 05/27 23:04
linhsiuwei:桶了這一隻,大不了讓錢塘蜘蛛俠重出江湖,沒什麼好怕 05/27 23:05
他本尊qiantang已經太久沒上被刪除了,從此剩下這個分身,
qiantangchao:F大同樣的攻擊語言不下出現10次,我都不投訴呵呵 05/27 23:07
qiantangchao:投訴就是示弱,就是給別人權利快感 05/27 23:08
FranKang:阿Q又勝利了 05/27 23:08
FranKang:借用你們黨八股:這又是一次阿Q桶麵的偉大勝利了 05/27 23:08
※ 編輯: FranKang 來自: 119.129.61.191 (05/27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