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8kjzpM (HatePolitics) → ssnlee:把頭插進去哭哭別人不夠資格就精神勝利,好耶~~ 07/17 22:20 → ssnlee: #1D-P7NgD <----我也知道你不敢回應呀,我只想看吱吱的跳 07/17 22:21 → ssnlee:針樣而已,此乃在下興趣之一。 07/17 22:21 → ssnlee:每次講錯話被噹就說你沒資格要我的回應,吱吱講話真的很輕 07/17 22:22 → ssnlee:鬆呀,dakkk、ask1234、blue一路貨嘛,哈哈哈~~~ 07/17 22:22 二、檢舉事由: 在該文推文中,只有本人明確指出像ssnlee這樣的貨 色,沒資格要我回應,也只有ssnlee這樣的貨色,指 著本人所發文之文章代碼,硬追著要本人回應。 如今,以吱吱二字來形容本人,客觀上可得而知 係指本人ID者,純屬人身攻擊,違反版規三-2。 當然,ssnlee這樣的貨色願意依照版規三-1,公開認 錯並道歉,本人願接受,並撤銷檢舉案。 三、依據版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223.170
dakkk:要哭哭了 07/17 22:48
payeah:這樣也... 07/17 22:48
hctttaipei:"ssnlee這樣的貨色" <---有歧視性的嫌疑.... 07/17 22:49
dakkk:不意外 連金門人他都罵^^ 07/17 22:49
SilentBob:怎麼我笑了 07/17 22:50
lomgray:吱吱蛆蛆這樣的話不是滿版滿站的飛嗎,怎麼會是公幹呢?XD 07/17 22:51
ssnlee:我有罵過金門人?哈哈~~dakkk你是沒梗硬要生就是了。 07/17 22:51
mornlunar:ㄉ最好解決自己啞口無言窘境的方法就是封鎖言論XD 07/17 22:51
dreamysky:ssnlee切勿有指向性地指某些人是『吱』『蛆』! 07/17 23:42
dreamysky:判警告,再犯,水桶!結案 07/1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