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檢舉] #1E8kjzpM ssnlee 版規三-2
時間Sun Jul 17 22:47:44 2011
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8kjzpM (HatePolitics)
→ ssnlee:把頭插進去哭哭別人不夠資格就精神勝利,好耶~~ 07/17 22:20
→ ssnlee:
#1D-P7NgD <----我也知道你不敢回應呀,我只想看吱吱的跳 07/17 22:21
→ ssnlee:針樣而已,此乃在下興趣之一。 07/17 22:21
→ ssnlee:每次講錯話被噹就說你沒資格要我的回應,吱吱講話真的很輕 07/17 22:22
→ ssnlee:鬆呀,dakkk、ask1234、blue一路貨嘛,哈哈哈~~~ 07/17 22:22
二、檢舉事由:
在該文推文中,只有本人明確指出像ssnlee這樣的貨
色,沒資格要我回應,也只有ssnlee這樣的貨色,指
著本人所發文之文章代碼,硬追著要本人回應。
如今,以吱吱二字來形容本人,客觀上可得而知
係指本人ID者,純屬人身攻擊,違反版規三-2。
當然,ssnlee這樣的貨色願意依照版規三-1,公開認
錯並道歉,本人願接受,並撤銷檢舉案。
三、依據版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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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223.170
推 dakkk:要哭哭了 07/17 22:48
推 payeah:這樣也... 07/17 22:48
推 hctttaipei:"ssnlee這樣的貨色" <---有歧視性的嫌疑.... 07/17 22:49
→ dakkk:不意外 連金門人他都罵^^ 07/17 22:49
推 SilentBob:怎麼我笑了 07/17 22:50
推 lomgray:吱吱蛆蛆這樣的話不是滿版滿站的飛嗎,怎麼會是公幹呢?XD 07/17 22:51
→ ssnlee:我有罵過金門人?哈哈~~dakkk你是沒梗硬要生就是了。 07/17 22:51
→ mornlunar:ㄉ最好解決自己啞口無言窘境的方法就是封鎖言論XD 07/17 22:51
→ dreamysky:ssnlee切勿有指向性地指某些人是『吱』『蛆』! 07/17 23:42
推 dreamysky:判警告,再犯,水桶!結案 07/17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