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20953:就跟你說憲法接收程序有瑕疵 腦子莫非有洞嗎?08/28 21:58
該推文為本文第一個推文
可見是針對本人
違反版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希望版主可以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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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jim:你娘親知道你在這發言嗎?06/23 17:36
→ starjim:請問一下,你媽可以跟你無礙的溝通嗎?06/26 20:43
→ starjim:一天到晚在幹~有沒有口德阿你?08/03 17:16
有沒有只准自己提人老母不准別人罵幹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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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49.149
→ Encounter911:這麼容易就中招了....節哀... 08/28 22:06
→ mrcat:恭喜臺灣地位未定論又多一個新的論點:中華民國沒簽收 XDDDD 08/28 22:19
→ astinky:郵差:23.1N 121.5E 掛號! 咦? 沒人嗎? 撲嚕嚕嚕嚕(騎走 08/28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