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nju2:廢死聯盟為可受公評之社會團體 不違規結案03/06 17:26
3/07 ask1234 □ [檢舉]#1DSiYhOq bluesky2 板規3-2
dreamysky:主你老木的受詞是主流,並非使用者,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03/07 01:03
違反版規4-8
8.為防止板友惡意檢舉、濫用檢舉,檢舉人七日內內若有兩篇以上(含兩篇)檢舉文
,板主判決被檢舉人不違規,則該檢舉人即視為濫用檢舉,水桶七天
,累犯者則加倍處罰。例如:第一次濫用檢舉,水桶7天 再犯則水桶14天, 依此類推。
水桶 7 日
不計前科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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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10.130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210.130 (03/07 01:17)
→ dreamysky:應Theme要求刪除其推文 03/07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