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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文章代碼(AID): #1EKtnnsG 文章代碼(AID): #1EKxAPNm 違反版規4-8 8.為防止版友惡意檢舉、濫用檢舉,檢舉人七日內內若有兩篇以上(含兩篇)檢舉文 ,版主判決被檢舉人不違規,則該檢舉人即視為濫用檢舉,水桶5天 ,累犯者則加倍處罰。例如:第一次濫用檢舉,水桶5天、再犯則水桶10天,依此類推。 查 無 相關前科 水桶 5 日 結案! 經Jesusmaycry版友自白 其亦違反版規4-5 另加水桶 5 天 共 10 日 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10.92 ※ 編輯: dreamysky 來自: 112.104.210.92 (08/2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