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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文章代碼(AID): #1EwTQ5H7 補充證據:文章代碼(AID): #1EwTi3ZH 本案受理,觀其檢舉理由 #1EwQf76s
PerfectBlue:奇怪 好像沒有聽過藍營政治人物告網友毀謗的
PerfectBlue 板友 並非以肯定說法(ex. 明明就沒有藍營政治人物告網友毀謗的) 此案中其表達為其個人經驗『好像沒有聽過』,故不能以違反版規2-8 視之 頂多為個人經驗錯誤 但是Luminosa 所提證據明確 請 PerfectBlue 版友以『修正』為標籤 發文修正其言論 內容不可違反政黑板板規。 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4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