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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 文章代碼(AID): #1EKscFQV 經查屬實 雖Liska版友有悔意,且於得知檢舉案後自刪文章 但是...很抱歉...來不及了 違反版規2-13 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況 ︰ 24小時內發大量相似文洗版、回文單一、轉錄文章(不含討論所需之部分內容引用) 超過三篇、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似"內容推文超過三次。 查 無 前科 歡迎 五 天之後 再回來政黑大家庭! 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4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