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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檢舉案:文章代碼(AID): #1EhFx02g 附加證據:文章代碼(AID): #1EhKz7fg 根據原文章,該句推文並無攻擊行為 dakkk 檢舉 Fengyeh 違反板規3-2 不成立 然而! 該句推文確實不是Fengyeh 所引述資料中 dakkk的完整文章內容 而是Fengyeh加上去的,且無法區分是Fengyeh自行添加及原始內容 加上Fengyeh無提供出處 經板主開會決議違反板規2-9 判警告乙次,並停止使用『該簽名檔』 此判決後再發現使用該簽名檔 不需檢舉,即以違反板規2-9,水桶論處。 結案! ------------ 以他人話語作為簽名檔,或是引述他人話語 板主立場在於:『從實』 不可額外『加油添醋』 若有因此在沿伸自己的感想 必須要有『明顯區隔』 此外需『註明出處』以證明引用正確性 否則皆將以板規2-9: 9.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轉錄文章跟新聞請盡量註明出處,否則版主有權刪文) 板規2-16: 16.禁止使用 試圖引戰 挑釁 他人之簽名檔(是否為 引戰 挑釁 由版主認定) 論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