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檢舉案:文章代碼(AID): #1EhFx02g
附加證據:文章代碼(AID): #1EhKz7fg
根據原文章,該句推文並無攻擊行為
dakkk 檢舉 Fengyeh 違反板規3-2 不成立
然而!
該句推文確實不是Fengyeh 所引述資料中 dakkk的完整文章內容
而是Fengyeh加上去的,且無法區分是Fengyeh自行添加及原始內容
加上Fengyeh無提供出處
經板主開會決議違反板規2-9
判警告乙次,並停止使用『該簽名檔』
此判決後再發現使用該簽名檔
不需檢舉,即以違反板規2-9,水桶論處。
結案!
------------
以他人話語作為簽名檔,或是引述他人話語
板主立場在於:『從實』
不可額外『加油添醋』
若有因此在沿伸自己的感想
必須要有『明顯區隔』
此外需『註明出處』以證明引用正確性
否則皆將以板規2-9:
9.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轉錄文章跟新聞請盡量註明出處,否則版主有權刪文)
板規2-16:
16.禁止使用 試圖引戰 挑釁 他人之簽名檔(是否為 引戰 挑釁 由版主認定)
論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4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