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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檢舉案: 文章代碼(AID): #1EfP_inD McCain發文:文章代碼(AID): #1EgiF_uE 經查確實有刪除推文事實 違反板規2-9: 9.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轉錄文章跟新聞請盡量註明出處,否則版主有權刪文) 但是該板友主動來信承認違規情況 於提供認錯協商機會中 也主動提及違反板規的錯誤 查 乙 次前科 原應水桶 10 日 減 3 日(認錯協商) 故 水桶 7 日 結案! --- 至於McCain所提板友挑釁一事 經觀察的確有特定板友會針對性地針對某些特定板友 進行追蹤及挑釁行為 而非針對文章內容推/回/發文討論 未來板工群將會討論該如何處理此類情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