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檢舉案: 文章代碼(AID): #1EfP_inD
McCain發文:文章代碼(AID): #1EgiF_uE
經查確實有刪除推文事實
違反板規2-9:
9.故意竄改引用文章或是刪除與竄改推文紀錄者。
(轉錄文章跟新聞請盡量註明出處,否則版主有權刪文)
但是該板友主動來信承認違規情況
於提供認錯協商機會中
也主動提及違反板規的錯誤
查 乙 次前科
原應水桶 10 日
減 3 日(認錯協商)
故 水桶 7 日
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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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McCain所提板友挑釁一事
經觀察的確有特定板友會針對性地針對某些特定板友
進行追蹤及挑釁行為
而非針對文章內容推/回/發文討論
未來板工群將會討論該如何處理此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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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