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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EgBULs2 (HatePolitics) → poshiun:只有自己是受害者或其家屬才有資格說放下仇恨= = 10/27 10:10 → poshiun:別人受害~是有啥資格要求別任放下仇恨~怎不要求不要犯罪 10/27 10:11 → poshiun:沒人犯罪就不會有死刑~也不有受害者要放下仇恨不是嗎 10/27 10:11 → poshiun:幹~一整個想到就讓人不爽的人權跟廢死團體 10/27 10:12 二、檢舉事由: poshiun版友在推文中提到「沒人犯罪就不會有死刑」, 然而,在江國慶案中,被判死刑的江國慶,並無犯罪,卻 仍遭判死刑,含冤而死。 http://goo.gl/HmwWZ 近期的冤案 不論司法、檢、警、調等機關、證人等,都有可能因無心的 疏失、錯誤或是故意的貪汙、收賄等不法情事,而亂判、錯 判,進而造成冤案、錯案、假案。 在台灣,被冤枉的江國慶、柯嘉文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 最後一個,既然有冤錯假案,就有可能有人沒有犯罪,仍被 冤枉,判處死刑。 故poshiun版友說沒人犯罪就不會有死刑,所言不實,實屬 造謠。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8.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版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版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geosys:看起來17個種子應該是這位先生種的 10/27 11:18
Theme:江國慶是被國民黨政府冤枉的 國民黨政府草菅人命 10/27 11:19
noabstersion:斷章取義,亂檢舉一通. 10/27 11:20
ask1234:被檢舉人可以回應、解釋啊!! 10/27 11:22
geosys:被檢舉人應該無此必要回應 10/27 11:23
Theme:今年的建國百年國慶好像是江國慶的37歲冥誕 10/27 11:23
Theme:國民黨政府實在是太冷血、太殘忍、駭人聽聞 10/27 11:24
geosys:沒有其他人犯罪的話,根本連冤死都不會有 10/27 11:24
ask1234:那就等版主判決「沒人犯罪就不會有死刑」這句話是否所言不 10/27 11:25
geosys:江國慶好可憐,被Theme這樣消費搞他心中的政治鬥爭 10/27 11:25
ask1234:時。 10/27 11:25
geosys:小芬你可以慢慢等 10/27 11:25
Theme:苛政猛於虎,國民黨比惡虎還可怕 10/27 11:26
ask1234:小芬你可以慢慢等,呵!!真像小孩子吵架,真可笑。 10/27 11:26
silveryfox99:噗﹐扯真遠﹐就事論事這麼難嗎?XDD 10/27 11:28
Theme:為什麼當時的空中作戰司令陳肇敏沒被起訴呀??? 10/27 11:29
Theme:結果陳肇敏還曾經被馬英九總統任用為國防部長 真是沒天理 10/27 11:31
poshiun:這時才看到有人檢舉我啊~沒人犯罪就不會有死刑有問題嗎? 10/27 11:38
poshiun:江國慶是被誤判~那請問當初是不是有人先犯罪才去抓江國慶? 10/27 11:39
killyou:只要沒人買春就沒人賣春 豹頭:我玩完不給錢就不算買啦~ 10/27 11:50
f78:這篇檢舉老實說有失水準,不若往昔 10/27 13:35
caelum:現在又要冤枉另一個智能不足,明顯無法善後的人來頂罪,以便 10/27 13:54
caelum:開脫江國慶了....嗯....這就是台灣.... 10/27 13:54
dreamysky:根據前後推文~此處表『要求不要犯罪』此一『論點』 10/27 21:43
dreamysky:無人犯罪、無人死刑、沒有放下仇恨的疑慮 10/27 21:45
dreamysky:故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10/27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