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 [檢舉] #1EVqOTDS dreamysky 板規二-4
時間Wed Oct 5 13:46:00 2011
回應愛BC
我對你可沒老鼠冤,我只是對違規的版主、版友有意見而
已。對於違規者,我檢舉了,也對他們沒冤,他們對我有
沒有冤,我就不知道了。
關於我的檢舉,板規二-4,可是不限定當事人才能檢舉。
反倒是你的檢舉,引用條文錯誤,導致林背板主不能受理
,不能怪林背板主,硬要受理,反倒是你跟林背板主都違
規。且加上你檢舉的是第三章,即便林背板主得知,第三
章要當事人才能檢舉,他也不能在無人檢舉的情況下處理
此案。
因此,林背板主最好的程序,就是先改判,等你修改檢舉
文後,再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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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9.253
→ f78:為什麼不請該帳號上來檢舉?他自稱是本人咧 10/05 13:48
→ ask1234:為什麼要請當事人來檢舉? 10/05 14:07
→ ask1234:懂不懂板規啊? 10/05 14:08
→ ask1234:所有人洩漏非PTT、非政黑板板友的個人隱私,政黑板規一樣Y 10/05 14:08
→ ask1234:會管,之所以不需要當事人,就是為了這些人。 10/05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