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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yinalive (牢不可破的聯盟)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旺中併購中嘉 NCC挨批向財團傾斜 時間 Mon Oct 24 20:00:38 2011 ─────────────────────────────────────── 七位委員就有三名退出審查 這敢說依法行政沒有問題?? 我平常是不支持那些某某權團體出來鬧的 如果ncc通過旺旺的赤化購併案 我支持所有綠團工團婦團出來上街把ncc砸爛都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57.120 Fant1408:你沒看到版上蛆蛆多想被統一 8.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版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版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版上的蛆蛆不少 希望Fant1408版友可以提出版上蛆蛆多想被統一的證據呀 -- 政黑五虎將 s*****m:美國背後靈 T*****T:想當水鬼卻被水鬼排斥 b****a:國文課本太多外省作家 t****e:就是綠營 謝謝指教 T***e:廢文王兼4000萬大地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2.93.44 ※ 編輯: BARBLE 來自: 42.72.93.44 (10/24 20:28)
suwilliam:檢舉人未附上相關證據~視為無效 10/28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