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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稱人為分身王,沒有人身攻擊的問題,不違規。 2.洩漏個人資料,你自己的檢舉文都打了"公開之資料可由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 雜誌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隨便估狗一下都馬一堆槍毒恐嚇犯江劍峰的新聞 ,要我找給你看嗎? 3.分身王=江劍峰,是之前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了,自己去爬文看看。 4.公堂之前假設一下不違規吧,不然你就去證明gaudete=分身王=江劍峰,那我 就自認違規,把我水桶三十天,然後把分身亂版的永久水桶。 5.有沒有人跟槍砲煙毒恐嚇犯在站同一陣線的八卦? 顏色對了,就算是人渣也要 相挺? 腦漿再怎麼綠,也犯不著這樣吧??? -- @itt:為什麼2008年馬當選時.我經過他們競選總部會有人喊'外省人出頭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172.100 ※ 編輯: jimmyliu1217 來自: 61.58.172.100 (11/23 14:55)
f78:分身ID文章好像在某群組組務版上放很久了都沒動了 11/23 14:56
setzer:宣稱自己是江的id是a開頭的喔 這在組務板看得到 11/23 14:57
f78:不過為什麼有人要害江先生呢?一直把分身ID跟他做連結 11/23 15:01
PerfectBlue:標題用好像不是用檢舉吧 改成答辯比較好 按E 大T改 11/23 15:03
dreamysky:第一次看到自己檢舉自己,看來得好好看一下 11/23 15:20
dreamysky: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11/23 15:43
cobras775:dS板主不意外 11/23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