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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Ex9wN1i (HatePolitics) [ptt.cc] [新聞] 原民女記者尖銳提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24129943.A.06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第三章 2-1.禁止以ID人身攻擊本版版友,違反者發文者劣退,並外加水桶30天~90天。 推文者水桶30天-90天。 例如:ID是版友ID+人身攻擊用語 ex:版友叫Lebron 有id叫Lebronisdog則違規。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65.114 → ntitgavin:對方是個疑問句,你要他道歉甚麼 12/17 21:53 → ntitgavin:你是沒看到後面的問號嗎 12/17 21:53 → puec2:我想認養眼鏡蛇 12/17 21:53 → ntitgavin:回過頭,你對一個疑問句,要表達甚麼?? 12/17 21:54 → puec2:我想認養眼睛蛇當狗,因為看起來很忠心 12/17 21:55 推 icelaw:我可以用250斤柿子 認養吱吱嗎 12/17 21:55 推 qaz630210:洨英講這句話就會說洨英又在默默做善事了 12/17 21:55 puec2回文影射本人ID 為狗 請板主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0.129.203
dreamysky:版規3-2-1乃針對禁止使用者用ID對他人人身攻擊 12/17 22:31
dreamysky:此案不符合檢舉要項,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12/17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