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黑板板規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2.公幹單一板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
經組務解釋
板規3-2
「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故應包含 ID、字形、暱稱…等條件
以後禁止以ID、字形、暱稱簽名檔 名片檔…等辱罵板友是動物畜牲或其他人身攻擊的詞語
另外組務認為
即使檢舉與被檢舉 雙方當事人和解並撤銷檢舉的前提下
若看板上仍持續有此類明顯人身攻擊之情況
板主應立即給予制止並以板規作出懲處
所以就算板友雙方和解之後 仍不得惡意 以ID、字形、暱稱 …等辱罵板友
不然就得依板規3-2處理
麻煩板友尊重政黑幹政治不幹板友的立板原則
謝謝
參考文章代碼(AID): #1Bxt_UJt (L_SecretGard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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