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lla:原來BARBLE還在?像BARBLE這種的能存在也是一種笑話。01/01 15:19
→ brella:拜某人所賜,得知原來BARBLE已經是三十幾歲了,可惜一點都01/01 15:20
→ brella:不成熟,真是要引以為戒。01/01 15:20
brella版友在此公開本人資料
違反版規2-4
4.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洩漏個人資料,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
針對此點,當事人可對發言者提出告訴。
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另說本人能存在是一種笑話
違反版規3-2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希望版主可以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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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美國背後靈
T*****T:想當水鬼卻被水鬼排斥,1979年,大陸越南簽訂和平協定
b****a:國文課本太多外省作家,賭輸要吃500公克的____
a*****e:我是響尾蛇,含洨比較有誠意
u*****h:新背後靈腦補王吱吱叫
→ kie0522:最近3.0陣營多了很多背後靈 推文內容多半包含了以往的過節12/22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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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37.53
→ brella:無聊,BARBLE這種個性,早料到你會檢舉。 01/01 15:27
→ BARBLE:掰掰 01/01 15:27
→ brella:怎?三十幾歲是個見不得人的數字嗎? 01/01 15:27
→ brella:笑話又如何?老子專門看你這種人的笑話。 01/01 15:27
推 BiVicoco:三十幾歲算個人資訊嗎 01/01 15:28
→ BARBLE:閣下還是快要去吃__比較好 說好的賭輸要吃500公克的__呢? 01/01 15:28
→ brella:搞不好是他最怕被人知道的資訊,對不對?三十幾歲的BARBLE 01/01 15:28
→ brella:水桶也沒差,改變不了BABRLE三十幾歲的事實,你慢玩。 01/01 15:30
推 cobras775:有時間檢舉 沒時間出門見a大? 01/01 15:35
推 DrawHow:年紀當然算個資呀 01/01 15:42
→ BARBLE:樓上你不覺得看人嘴硬很有趣嗎? 01/01 15:44
→ BiVicoco:那性別算嗎 01/01 15:44
→ cobras775:30幾歲讓你抬不起頭? 01/01 15:47
推 gogoegg:小大三有把到手嗎?? 01/01 15:48
推 kie0522:趕快把手中的票投了 晚上好買雞排之類的點心看戲 01/01 15:53
→ unfaith:^^哈哈 01/01 16:18
→ unfaith:差點忘了叫BARBLE出門見aaaqple大大^^ 01/01 16:18
推 lovebbcc:存在也是一種笑話 違反3-2成立 水桶10天 01/05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