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rTexas:美國只有50州,哪兒來的第52州和51州???04/25 11:03
→ amperp:51州就是日本州啊04/25 12:12
檢舉說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C%8B
美國目前有50個州、一個聯邦直轄特區及若干境外領土,國土面積大約963萬平方公里(
一說937萬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三或第四名(領土排名爭議參見「地理」一節)。美
國人口約3.1億人,其數量為世界第三。是個多文化和民族多元的國家,以白人為主,但
有大量移民人口。美國國旗上的50顆白色五角星代表50個州,紅色及白色橫條各為七條及
六條,總計13條,為紀念最初獨立的13個州。
檢舉根據:
8.造謠,不再受理個人部分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而被檢舉人
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版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無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版規懲處。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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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05.20.151
→ kevin80929:台灣51俱樂部表示: 04/28 16:28
→ jokem:如果反諷也不行 還不如直接幹版友 反正都是桶 04/28 16:31
→ He11oLadies:用反諷法就可以造謠嗎?那麼這條板規似乎可以廢除了。 04/28 16:33
→ payeah:這條幾乎已經沒辦法用了,跟人身攻擊政治人物一樣 04/28 16:34
→ jokem:ok阿 以後有的瞧了 常常講反話的一起死 04/28 16:34
→ He11oLadies: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04/28 16:35
→ He11oLadies:所以似乎以後沒的瞧。XD 04/28 16:35
→ jokem:搞文字獄總有一天會栽到自己 幾萬個XD也沒用 04/28 16:36
→ payeah:He11oLadies說的是修法之後才這樣寫 04/28 16:36
→ payeah:之前人身攻擊條文還沒有"不在此限"附註的時候,一堆人亂攻 04/28 16:37
→ jokem:對不起 我造謠了 幾萬個說不定有用 04/28 16:37
→ payeah:擊政治人物都罰不到 04/28 16:37
→ payeah:當年條文還沒修的時候,馬英九幾乎每天都被人身攻擊,也 04/28 16:38
→ payeah:沒事 04/28 16:38
→ He11oLadies:馬英九值得受到良好的評價? 04/28 16:39
→ He11oLadies:在政黑板不能公幹政治人物? 04/28 16:40
→ bbbruce:政黑板只能攻擊板友和綠營政治人物歐 04/28 16:43
→ amimi0629:幹馬 04/28 16:48
→ arabeske:不覺得這有麼好檢舉的.反諷而已.讀書不夠的人才會被誤 04/28 16:49
推 amimi0629:檢舉自由 04/28 16:50
推 bbbruce:綠營->造謠 藍營->反諷 04/28 16:51
推 askemm:連吱吱都承認吱己人在造謠,歡迎棄暗投明。 04/28 16:52
→ bismarcp:bbbruce:綠營->造謠 藍營->反諷 04/28 16:52
→ bismarcp:bbbruce:政黑板只能攻擊板友和綠營政治人物歐 04/28 16:52
推 amimi0629:3B在反諷啊~咦咦咦? 04/28 16:53
→ payeah:當年是人身攻擊,不是單純攻訐政治人物...兩者差很多 04/28 16:54
→ jokem:他大概是反諷吧 04/28 16:58
→ suwilliam:違反版規2-8 但情節尚屬輕微 先推文警告 05/03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