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kase:上面的YYOO就是可憐到只會斷章取意我以前的文章04/03 22:51
→ takase:沾沾自喜以為抓到把柄,無言以對的時候就跳針的可憐人04/03 22:51
第三章 人身攻擊與行為規範
1.對版友公幹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屬於惡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數加倍累計。
公式︰10(基礎水桶天數)*(前科次數+1)=水桶天數
違反程度嚴重者,直接劣文,併科水桶處分。
違反程度輕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處理。
違反本章版規之被檢舉人於判決前公開認錯並道歉,且檢舉人願接受即可撤銷檢舉案。
本章之前科與第二章之前科合併計算。
本章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2.禁止以暱稱、簽名檔、諧音、譯音、推文或發文攻擊版友。
公幹單一版友,係指客觀上可得而知係指何一ID者,以刑法上亦構成公然侮辱
或誹謗或侵害隱私之方式為認定。(是否公幹單一版友由版主認定)
希望版主可以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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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黑五霸:
主題哥 德州哥
美牛哥
不來哥
小美哥
教師哥 歐兔哥 學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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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1.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