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文章: 文章代碼(AID): #1FV-Pasr (HatePolitics) 推 askemm:呃,每次都這樣說吱己,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你耶 04/07 15:14 → askemm:那就慢慢看你演崩潰秀吧,加油。 04/07 15:14 文章代碼(AID): #1FVwYNG0 (HatePolitics) → askemm:相較之下,吱吱講信用還不如吱接下去崩潰比較快XD 04/07 10:47 → askemm:腫到吱吱堅持崩潰XD 04/07 10:57 → askemm:吱吱崩到連吱己人都咬了,阿扁哭哭XD 04/07 11:02 → askemm:呃,誰在乎吱吱開的條件了,不想吞就別吞,一邊崩潰去。 04/07 11:05 → askemm:重點是在於,正常人類也不覺得美牛是議題,吱吱就慢慢崩吧 04/07 11:22 二、檢舉事由: 依據dreamysky版主在#1FVn7OUa中提到,違規者偷渡『護 航』這個概念,進而多次使用相關用語闡述,亦算是違反 板規二-13,在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似"內容推文超過 三次。 如今,askemm偷渡『吱吱崩潰』這個概念,亦同樣進而多 次使用相關用語闡述,應如dreamysky版主所說明,內容 重複,不單只是推文的字類似才算,就算概念類似,使用 相關的用語,亦算違反板規二-13。 故在此檢舉,請版主判決之。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況 ︰ 24小時內發大量相似文洗版、回文單一、轉錄文章(不含討論所需之部分內容引用) 超過三篇、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似"內容推文超過三次。 四、依據判例: 文章代碼(AID): #1FVn7OUa (HatePolitics) 本板工不認為『泛藍護航版友』,是違反板規2-13的判決依據 而是內容重複才是本板工判決違反板規2-13 被檢舉人試圖偷渡『護航』這個概念 進而多次使用相關用語闡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f78:11:05~11:22之間的推文呢? 04/07 16:15
f78:我看還是先到組務控訴政黑司法不公吧 04/07 16:15
orange7:司法不公!崩潰ing正夯! 04/07 16:43
bbbruce:askemm會說你崩崩 04/07 16:55
Encounter911:加油好嗎? 照你這種檢舉標準 某芬靈體早就桶到靠北了 04/07 16:57
PlasmidDNA:我也來偷渡"吱吱崩潰"吧~XD 04/07 17:09
oldchang1205:老實說 這檢舉超弱 何況判決根本不認為泛藍護航板友 04/07 17:12
oldchang1205:違規 04/07 17:12
oldchang1205:我比較想問的是 那條水桶期間開分身鬧板的板規修掉了 04/07 17:13
oldchang1205:嗎? 為何還一直有人水桶就換分身上來亂告? 04/07 17:14
gaudete:貪污治罪條例和洗錢防制法是修掉了嗎?為何馬英九貪污洗錢 04/07 17:38
gaudete:公款特別費給周美青申報財產侵佔得逞罪證確鑿還能逍遙法外 04/07 17:38
dreamysky:敘述『吱吱崩潰』推文超過三次, 查 無 前科 04/13 22:58
dreamysky:水桶 5 日,結案! 04/13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