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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檢舉文:文章代碼(AID): #1F03Qyfj 原公告文:文章代碼(AID): #1F2Q5XjR 答辯文:文章代碼(AID): #1F2RgKFJ 檢舉要件為:中華民國法律並無此條(縱放犯人判死刑),所以Caelum認為周占春法官 該被判死刑為造謠。 觀 Caelum 答辯文,其並非論述中華民國法律現狀,而是其個人內心的期盼 不涉及扭曲或是誤傳 社會現實狀態, 故檢舉案不成立,結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15.147